第65章 北美圈地赛(1/2)
如果把17世纪的北美比作一块刚出炉的超大号披萨,那1600年前后的英法,还只是站在披萨店门口探头探脑的顾客——英国刚啃了口“弗吉尼亚火腿”,法国才尝了口“魁北克奶酪”,俩人事先没约,各吃各的,连眼神交流都没有。可到了17世纪中期,情况变了:披萨上的空位越来越少,俩“吃货”终于撞了个满怀,一场没有硝烟但全是套路的“圈地大赛”,就这么热热闹闹地开场了。
先给大家交代下背景:17世纪初的北美,对欧洲人来说就是块“野生宝地”——广袤的森林里藏着吃不完的猎物,肥沃的土地随便撒把种子就能长庄稼,还有能赚大钱的皮毛、渔业资源。但那时候的英法,还没把对方当成对手:英国忙着在国内搞宗教改革、打内战,派去北美的都是些“求生欲爆棚”的移民;法国则一门心思跟哈布斯堡王朝掐架,去北美的多是“探险发烧友”和“贸易中间商”。可到了17世纪中期,英国内战打完了(1649年查理一世被砍头,后来查理二世复辟),法国也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的统治下逐渐强大,俩国都终于腾出手来,把目光死死盯住了北美这块“肥肉”。
咱们先说说英国这边的“圈地操作”——简直是“保守派的踏实卷”。英国殖民者的思路特别简单:“海边安家,稳步扩张”。为啥非要守着海边?因为他们都是拖家带口来的“定居型选手”,不是来短期捞一笔就走的。1607年建的弗吉尼亚詹姆斯敦,1620年五月花号登陆建的马萨诸塞普利茅斯,还有后来的马里兰、康涅狄格、罗得岛……全挤在大西洋沿岸一条窄窄的地带,像一串贴在海边的“创可贴”。
这些英国移民可太不容易了:刚到的时候,好多人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贵族次子(老大继承家产,老二只能出来闯),还有些是为了躲避宗教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本来以为北美是“遍地黄金”,结果第一次冬天就差点团灭——詹姆斯敦第一年104个人,活下来的只剩38个,不是饿死就是病死,据说还发生过“吃皮鞋”“啃树皮”的惨剧。后来他们学乖了,跟着印第安人学种玉米、南瓜,才勉强站稳脚跟。
但英国移民有个最大的优点:“人多、韧性强”。他们不是单个据点孤军奋战,而是一批批移民源源不断地坐船过来,建城镇、修教堂、开农场,把据点连成一片。比如马萨诸塞湾殖民地,1630年一年内就来了1000多个移民,直接建成了波士顿城。他们圈地的方式也特别“实在”:用木头栅栏圈出一块地,里面盖房子、种庄稼,外面挖条沟,防备印第安人的袭击(其实初期和印第安人关系还不错,感恩节就是这么来的,但后来抢地盘抢急了,冲突就越来越多)。
这里有个历史课本没讲的小细节:英国殖民者特别“认死理”,他们觉得“土地这东西,谁耕种就是谁的”,所以疯狂开荒种地,把森林砍了改成农田。可他们不知道,北美内陆的森林是印第安人的“超市”——打猎、采野果、找药材全靠它,英国人砍树开荒,等于是断了人家的生路,这也为后来的冲突埋下了伏笔。而且英国移民大多是新教徒,特别“排外”,不仅不跟印第安人通婚,还鄙视他们的生活方式,觉得自己是“文明人”,印第安人是“野蛮人”,这跟法国人的操作完全相反。
再看法国这边,简直是“激进派的灵活卷”,圈地思路主打一个“迂回穿插”。法国殖民者的主力不是拖家带口的移民,而是“三大天团”:皮毛商人、耶稣会传教士、探险队士兵。他们的目标不是“定居过日子”,而是“赚钱+传教+占地盘”,所以根本不恋战海边,一门心思往北美内陆冲。
法国人的“制胜法宝”是两条河:圣劳伦斯河和密西西比河。1608年,法国探险家尚普兰在圣劳伦斯河河口建了魁北克,这地方简直是“天选据点”——逆流而上能进五大湖,顺流而下能回欧洲,相当于扼住了北美内陆的“水上咽喉”。然后法国探险家沿着圣劳伦斯河一路往西,1634年建了蒙特利尔,1673年又顺着密西西比河南下,一直摸到了墨西哥湾,1682年宣布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都是法国的,取名“新法兰西”。
这里必须吹一波法国人的“社交牛掰症”——他们跟印第安人的关系,好到让英国人嫉妒到变形。英国殖民者把印第安人当“野蛮人”,法国人却把他们当“生意伙伴+战斗盟友”:皮毛商人用欧洲的刀、枪、布料,换印第安人猎来的海狸皮(当时欧洲贵族最爱的奢侈品,一件海狸皮大衣能换一座小庄园);传教士不强迫印第安人改信天主教,而是穿他们的衣服、学他们的语言,甚至跟着他们打猎,慢慢“润物细无声”地传教;就连法国士兵,也会帮印第安部落打敌人(比如易洛魁联盟)。
有个特别有意思的小插曲:法国探险家拉萨尔第一次顺着密西西比河摸到墨西哥湾时,身边跟着一群印第安人。他站在河边宣布“这块地归法国了”,印第安人一脸懵圈:“土地也能归谁?我们只知道打猎、捕鱼,从来没想过要‘占’它”。但法国人不管这些,插个旗子、写份文件,就觉得地盘到手了。这种“象征性圈地”,后来成了法国在北美的主要操作——他们没多少移民,没法像英国那样建城镇,但靠着河流和印第安盟友,硬是圈出了一块比英国殖民地大好几倍的“新法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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