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褪色的借条与未凉的体温(1/2)
第八十一章:褪色的借条与未凉的体温
再审法庭的玻璃上凝结着一层薄霜,赵桐权呵出的白气在眼前散开,目光落在原告席上那叠用红绳捆着的借条上。最上面的一张纸页已经泛黄发脆,钢笔字迹被水渍晕成了淡蓝色,“今借到张桂兰人民币叁仟元”的字样却依旧清晰——这是十八年前他判定为“高利贷无效”的关键证据,此刻在白炽灯下泛着冷光,像一片被岁月冻结的泪痕。
“再审开庭。”法槌落下,声音撞在结霜的玻璃上,碎成细小的回响。被告席上,当年胜诉的借款人刘志强瘫坐在轮椅上,盖着条褪色的军大衣,浑浊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原告席上,七十岁的张桂兰裹着件打补丁的棉袄,手里攥着个搪瓷缸,缸沿的缺口处还留着一道牙印——那是十八年前为了逼刘志强还钱,她咬着缸子哭了半宿留下的。
“再审申请人,陈述理由。”赵桐权翻开卷宗,指尖划过十八年前自己写下的判决词:“原告张桂兰向被告刘志强发放高利贷,利率远超国家规定,借款合同无效……”字迹凌厉,却掩不住如今看来刺眼的轻率。
张桂兰颤巍巍地解开红绳,把借条推到证物台中央。借条背面用铅笔写着几行小字:“2005年3月12日,志强娘看病,急用钱”“月息1分,按银行利息算”,下面还有个小小的“刘”字签名。“法官,这不是高利贷。”她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志强娘当年得肺癌,他到处借钱没人肯借,是我把养老钱拿出来给他,说‘按银行利息算,啥时候有啥时候还’。”
刘志强的儿子突然从旁听席站起来,手里举着一份“鉴定报告”:“法官别听她胡说!当年的鉴定说了,这借条上的月息是后改的,原本写的是‘月息5分’,这就是高利贷!我爹现在瘫着,她还来逼债,良心过得去吗?”
“后改的?”张桂兰猛地提高声音,从棉袄内袋掏出个油纸包,层层打开,露出一张褪色的银行存单,“这是2005年3月10日的存单,我取了叁仟块,上面有银行的盖章!志强当天就给我写了借条,街坊李婶能作证,她说‘桂兰心善,救人一命呢’!”
赵桐权接过存单,与借条上的日期比对,只差两天,时间线完全吻合。他记得前世退休后整理旧案,在社区档案室的废纸堆里找到过一份李婶的回忆录,里面写着:“2005年春,志强娘病重,张桂兰取了养老钱给他,说‘不急着还,先救命’,借条上写的是1分利,我亲眼看着写的。”
“传证人李婶。”赵桐权看向侧门。
一个拄着龙头拐杖的老太太被搀扶着走进来,看到张桂兰时眼圈一红:“桂兰妹子,你还在等啊……”她从怀里掏出个布包,打开是枚生锈的顶针,“这是当年志强娘给你的,说‘等我好了,亲手给你做双鞋’,结果没等到……”顶针内侧刻着个“兰”字,与张桂兰的名字正好对上。
李婶抹了把泪,继续说道:“借条是在我家写的,当时志强写的就是‘月息1分’,我还说‘亲兄弟明算账,写清楚好’。后来志强做生意赔了,他媳妇偷偷改了借条,想赖账,这事我知道,就是当年没敢说——她男人是村支书的侄子,我怕被报复。”
刘志强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军大衣跟着颤抖。他摆了摆手,示意儿子别说话,哑着嗓子说:“娘……娘的病历还在……上面写着……2005年3月住院……”他的儿子脸色骤变,想捂住他的嘴,却被法警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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