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老账本与未清的旧账(2/2)
周春明看着回忆录复印件,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按住膝盖,眼泪砸在账本上,晕开一小片水渍。“我这条腿,就是讨账时被他侄子打断的,”他掀起裤腿,露出变形的膝盖,“当时派出所来了,李长贵说‘是周春明私闯民宅被打’,案子最后不了了之。我儿子那年考上大学,就因为没钱交学费,去广东打工,到现在都没回来……”
赵桐权的目光落在卷宗第47页——当年的派出所出警记录写着“双方互殴”,却没附周春明的伤情鉴定。他记得前世退休后整理旧档案,在派出所的废纸堆里找到过那份鉴定,结论是“右腿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但不知为何没入卷。
“李长贵,”赵桐权看向被告席,“你侄子打断周春明的腿,是不是你授意的?”
李长贵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他儿子慌忙递水,却被他挥手打开。“是……是我让他‘教训一下’,”老人的声音微弱得像风中残烛,“我怕他闹大了,让人知道水渠偷工减料的事……那笔钱,确实该给……”
庭内一片哗然。周春明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颤抖着伸手,抚摸账本上“欠7800元”的字样,像在确认这不是梦。
赵桐权翻开账本最后一页,上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春明说,水渠要管五十年,少用一斤水泥都不行。”字迹歪歪扭扭,是当年的村会计所写。十八年前,他只看到“印章不符”,却没看到一个手艺人对工程的较真,没看到账本里藏着的良心,更没看到周春明藏在床板下的药瓶——那些年治腿的药,都是他上山挖草药换来的。
“判决如下。”赵桐权的声音带着沉甸甸的分量,“撤销原判决,李长贵及其继承人十日内向周春明支付工程款7800元,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十八年利息,共计元;李长贵侄子涉嫌故意伤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村委会因监管不力,向周春明公开道歉。”
法槌落下时,周春明把账本紧紧抱在怀里,像抱着失散多年的孩子。李长贵的儿子想扶父亲离开,却被老人按住轮椅扶手。“春明,”李长贵看着周春明,浑浊的眼睛里淌下泪来,“对不住……水渠后来塌了三次,都是你当年修的那段最结实……”
周春明没说话,只是用袖子擦了擦账本上的水渍,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账本放进布袋里。走出法庭时,阳光落在他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右腿的不便让他走得很慢,却很稳。
赵桐权站在台阶上,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账本里夹着的一张纸条,是周春明儿子写的:“爸,别讨了,等我挣钱给您治腿。”纸条已经脆化,却能看出反复折叠的痕迹。十八年的等待,终于等来了一句“该给”,纵然迟了太久,终究没让那本账本蒙尘。
回到办公室,赵桐权在卷宗扉页写下:“账本记的是钱,藏的是理。欠的可以还,亏的良心难补。”窗外的风吹过,带来远处麦田的清香,像在应和这迟来的公道。他知道,有些旧账或许能清,但那些被辜负的信任,需要更久的时光来温养——就像那本老账本,纵然线松页黄,翻开时,依旧能看清人心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