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劫案卷宗里的褪色指纹(1/2)
第一百四十一章:劫案卷宗里的褪色指纹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门被推开时,带着初秋的凉意。赵桐权坐在审判长席位上,指尖划过“2029-刑字第15泛起毛边。被告席上的青年叫李伟,二十三岁,被控三个月前在“盛华商场”抢劫金店,涉案金额八十万。此刻他低着头,囚服领口磨出毛边,双手在身前绞成一团。
“请公诉人出示证据。”赵桐权的声音在庭内回荡。
公诉人起身,将一份监控视频投屏至大屏幕:画面里,一个戴黑色口罩的身影砸碎金店柜台,抓起 handfuls 金饰塞进背包,动作利落。“审判长,视频中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跑路线,与被告人李伟完全吻合。案发后,警方在其出租屋搜出未销赃的金饰,以及带有金店柜台玻璃碎片的外套——这是铁证。”
李伟的辩护律师张律师立刻举手:“反对!视频中嫌疑人身高约175cm,而我的当事人身高182cm,监控角度存在误差,不能仅凭轮廓认定。”他调出技术部门的比例分析图,“根据光影测算,实际身高差至少6cm,且嫌疑人步态内八字,我当事人是标准的外八字。”
赵桐权点头:“继续。”
张律师呈上出租屋搜查记录:“警方称在衣柜发现金饰,但搜查证日期是案发后第三天,期间有两名辅警单独看守出租屋,无法排除他人栽赃可能。”他指向卷宗里的照片,“金饰包装完好,没有我当事人的指纹,反而有看守辅警的半个掌纹。”
公诉人反驳:“李伟有前科,三年前因盗窃罪被判缓刑,具有作案动机。且他案发当天请假,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
“请假记录属实,”张律师不慌不忙,调出医院的就诊单,“但他当天在市一院陪母亲做透析,有挂号记录、护士证言,还有监控拍到他在缴费窗口排队——时间与案发完全重合。”
屏幕上切换出医院监控,李伟扶着母亲走出透析室的画面清晰可见。公诉人皱眉:“那为何外套上有玻璃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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