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鏊子上的芝麻与未冷的烟火(2/2)

赵桐权调出村小学的用餐记录,3月15日的早餐签收单上,确实有“王春娥煎饼30份”的记录,签字的老师在证词里说“孩子们都说那天的煎饼格外香,没人出现不适”。更关键的是,投诉人后来承认,他是隔壁杂粮饼摊的摊主,因嫉妒王春娥的生意好,才偷偷在她的煎饼上撒了增白剂,还故意在炭灰里扔了老鼠屎。

法庭侧门被推开,十几个背着书包的孩子涌进来,每人手里都举着张画,画上是冒着热气的煎饼,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王奶奶的煎饼香”。领头的小男孩举着块咬了一半的煎饼:“这是王奶奶今天给我们烙的,放了好多芝麻,比上次的还香!”

王春娥看着那些孩子,眼泪突然涌出来,滴在瓷罐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痕。“我爹说,”她声音发颤,“烙煎饼就像做人,面要揉透了才筋道,火要烧匀了才不焦,心要是不正,再好的料也烙不出好味道。”她拿起那根桃木簪子,簪头的面粉被泪水冲开,露出里面的木纹,“这簪子是我爹用老槐树的根做的,他说‘树扎得深,煎饼才烙得稳’。”

赵桐权想起重生前在巷口见到的场景:王春娥的煎饼摊前排着长队,她站在铁鏊子前,竹蜻蜓转得飞快,芝麻落在鏊子上,发出滋滋的响。摊车的木挡板上,“祖传煎饼”四个字被阳光晒得发亮,旁边新添了行小字:“给孩子的,多放芝麻”。

“判决如下。”赵桐权举起法槌,目光扫过庭内那些芝麻、煎饼、带着火纹的铁鏊子,突然想起王春娥账本里写的话:“烟火气里藏着良心,闻着香的,心里才踏实。”

“王春娥生产、销售的煎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法槌落下时,阳光透过高窗照在铁鏊子上,边缘的芝麻焦痕在光里泛着温暖的金芒,“原判决撤销,返还被没收的生产工具及罚款,并由市场监管局公开道歉。”

王春娥抱着瓷罐站起来时,芝麻从罐口撒出来,像撒了把碎金。她走到孩子们中间,从围裙里掏出把芝麻,每个孩子手里都放了一小撮:“回去让你妈烙饼时放上,香得很。”

芝麻香与煎饼的麦香混合的气息漫开来时,赵桐权翻开下一本卷宗。编号2026-刑字第059号的照片上,男人站在被查封的修笔摊前,手里举着支拆开的钢笔,笔尖闪着银光——这是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男人却坚称那些“旧钢笔”是“自己修好的古董笔”,说“笔尖是老伙计,修好了还能写几十年,比新笔实在”。

“下一个。”他轻声说,指尖拂过照片上的笔尖,冰冷的金属上,仿佛还留着无数个书写者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