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旅馆里的灯影与未凉的善意(1/2)

第一百一十章:旅馆里的灯影与未凉的善意

法院的走廊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赵桐权推开2020-刑字第176号卷宗时,一张泛黄的旅馆住宿登记单从夹页滑落。单子上的钢笔字迹被水洇过,“张桂花”三个字的最后一笔拖得很长,像道没关紧的门缝——正如照片里那个站在“平安旅馆”门前的女人,蓝布围裙上沾着肥皂泡,手里的抹布还在擦玻璃,门楣上的红灯笼却被执法队的封条遮得严严实实。

“再审开庭。”法槌落下时,被告席上的女人缓缓站起。张桂花的头发比照片里白了大半,左手提着个褪色的布包,包角绣着朵小小的栀子花,针脚在灯光下泛着旧光——赵桐权认得这花,去年在旅馆旧址见到时,她正往墙根种栀子花,说“这花干净,能压得住晦气”。

“被告人张桂花,2020年因‘容留卖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赵桐权的声音在庭内回荡,目光落在她面前的证物台上,“你坚持说旅馆里的女性是‘暂时留宿的受难姐妹’,有证据吗?”

张桂花将布包放在膝头,粗布与木椅摩擦发出沙沙的响。“是逃出来的。”她的声音带着洗床单留下的沙哑,像被皂角水泡过的粗布,“2020年3月到5月,先后有四个女人来投奔我。李姐被丈夫打跑的,胳膊上全是青伤;小王刚从传销窝里逃出来,身上一分钱没有;还有两个是被中介骗来打工,结果老板欠薪跑路……我让她们住阁楼,管三顿饭,等她们找到正经活就走,怎么就成了容留卖淫?”

原告席上的派出所副所长冷笑一声,甩出份询问笔录:“有嫖客指认,在你旅馆三楼房间交易过!我们突袭检查时,小王正跟个男人在房间里,你说她们是‘受难姐妹’,谁信?”

张桂花猛地抬起头,眼里的红血丝像蛛网般蔓延:“那是小王的表哥!她表哥从老家来接她,我特意收拾了三楼房间让他们说话!你们冲进去时连门都没敲,就把人按在地上——那孩子吓得三天没敢吃饭,现在见了穿制服的就发抖!”她从布包里掏出个笔记本,里面夹着张火车票,“这是她表哥的车票,2020年5月18日到的县城,跟你们检查的日子对得上!”

车票的边缘卷着毛边,乘车人信息栏写着“王建军”,与小王的户口本上的亲属信息完全吻合。赵桐权想起重生前在社区见到的小王,她开了家小超市,柜台上总摆着盆栀子花,说“张姨教我,人得像这花,再难也得干净地活着”。

“关于嫖客的指认,”赵桐权突然调出一份行政处罚记录,“该证人因多次嫖娼被处罚,他的证词前后矛盾,先说‘在302房间’,后又说‘在401房间’,而你旅馆根本没有401房——三楼是阁楼,只有三个房间,编号301到303。”

他顿了顿,将一段监控录像投在屏上:画面是旅馆对面的杂货店,2020年5月18日下午,确实有个男人跟着小王走进旅馆,半小时后两人出来,男人手里提着个行李包,小王的脸上带着笑——完全不像交易后的状态。

副所长的脸涨成了紫红色,立刻反驳:“就算这次是误会,那李姐呢?她半夜跟陌生男人出去,不是卖淫是什么?你旅馆的账本上记着‘李姐,30元’,这不是嫖资是什么?”

“那是住宿费!”张桂花的声音陡然拔高,震得笔记本滑落在地,“李姐找到工作前,每天给旅馆洗床单抵房费,30元是她预支的生活费!账本上写着‘李姐,30元(借)’,后面还画着个欠条的符号,你们为什么只看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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