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菜摊前的刀光与未凉的体温(2/2)

原告席上的张大爷儿子脸色发白,却仍强辩:“就算钱是自愿给的,你揣着刀追人就是不对!万一伤到人怎么办?”

“那刀是折叠刀,”孙桂芝从证物袋里拿出那把水果刀,展开后刃口果然是圆的,“我削土豆时总揣在围裙兜里,那天追张大爷太急,忘了掏出来。后来被你们家人围住打,刀掉在地上,他们就说我‘持刀抢劫’——我这手腕上的疤,就是被你兄弟用扁担打的!”

她撸起袖子,手腕上的疤痕像条扭曲的蚯蚓,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显眼。赵桐权调出当年的法医鉴定,上面写着“孙桂芝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腕骨裂,符合被钝器击打特征”,而张大爷儿子的询问笔录里,承认“当时气糊涂了,动手打了她”。

法庭里静得能听见呼吸声。赵桐权想起重生前在菜市场见到的孙桂芝,她还在卖土豆,摊前摆着个小牌子:“张大爷爱吃的黄心土豆”,旁边放着张褪色的合影,是她孙子痊愈后和张大爷的合照,两个身影在阳光下笑得格外灿烂。

“判决如下。”赵桐权举起法槌,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温和,“孙桂芝的行为不构成抢劫,原判决撤销,宣告无罪。”他顿了顿,看向张大爷的儿子,“张大爷的五百块钱,根据收款条和证词,应认定为自愿赠予,无需返还。但你们家人殴打孙桂芝造成的伤害,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槌落下的瞬间,孙桂芝将铁皮盒紧紧抱在怀里,收款条上的土豆图案在灯光下泛着暖黄的光。她对着赵桐权深深鞠了一躬,又转向张大爷的儿子,声音哽咽却真诚:“大兄弟,你爹是好人……等我孙子放假,我带他去给你爹上柱香。”

闭庭后,孙桂芝的孙子来接她,小伙子高高壮壮的,手里提着袋刚挖的新土豆。“奶奶,”他笑着说,“张爷爷的坟前我种了些土豆,今年长得可好了,您说他能看见不?”

孙桂芝摸着孙子的头,眼里闪着泪光:“能看见,他最爱看土豆结果子了。”

赵桐权站在台阶上,看着祖孙俩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卷宗上的西红柿蒂仿佛还带着泥土的腥甜。他翻开下一本卷宗,编号2014-刑字第087号,照片上的男人站在渔船边,手里举着条银光闪闪的鱼,背景是被查封的渔网——这是起“非法捕捞”案,男人却坚称自己是在“救鱼”,因为那片水域被化工厂污染,他捞上来的鱼都带着溃烂的伤口,是为了拿到环保局做检测。

“下一个。”他轻声说,指尖拂过照片上的鱼鳞,仿佛能触到那片被污染的水域里,未曾熄灭的微弱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