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褪色的奖状与重燃的红印(1/2)

第七十八章:褪色的奖状与重燃的红印

再审法庭的长桌上,摊着一张泛黄起皱的奖状,边角磨损得像被虫蛀过,上面“见义勇为”四个金字褪成了淡橘色,盖在右下角的派出所红章早已模糊不清。原告席上,六十二岁的陈建国佝偻着背,手里攥着块抹布,反复擦拭着奖状上的污渍,指腹蹭过“陈建国”三个字时,总会停顿片刻——那是他三十五岁时的名字,如今身份证上早已改成“陈老头”,连户籍警都忘了他曾叫过这个名字。

“再审开庭。”赵桐权敲响法槌,目光落在奖状旁的卷宗上。十五年前,他判定这张奖状是“伪造”,理由是“无出警记录佐证”,如今想来,那份轻飘飘的判决,像压在老人背上的石板,压得他直不起腰。

“法官,这奖状是真的。”陈建国的声音带着老烟枪的沙哑,他把奖状往赵桐权面前推了推,“2008年抗洪,我救了掉进洪水的三个娃,当时派出所王所长亲手给我发的,说‘这是你应得的’。”他从怀里掏出个铁皮盒,打开后里面是三枚褪色的五角星徽章,“这是那三个娃给我的,说长大了要报答我,现在……唉。”

徽章的背面刻着模糊的日期,与奖状上的“2008年8月15日”完全吻合。赵桐权记得,前世退休后整理旧档案,在派出所的废弃纸箱里见过一份泛黄的出警记录,上面写着“陈建国,男,35岁,救起三名落水儿童,本人因体力透支昏迷,送医救治”,只是当时这份记录被水渍泡烂了边角,没被归入正卷。

“被告方,”赵桐权看向坐在对面的村委会代表,“当年为何否认这张奖状的真实性?”

村委会主任张大海掏出一份“证明”,上面盖着鲜红的公章:“当年查遍了派出所的存档,确实没有相关记录,陈建国说的王所长当年牺牲了,死无对证,我们只能认定奖状是伪造的。”他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官僚气,仿佛这十五年的委屈,在“规定”面前不值一提。

陈建国猛地站起来,膝盖撞在桌腿上发出闷响,他却浑然不觉:“王所长牺牲了不假,但当年送我去医院的护士还在!她能作证!还有那三个娃,老大现在都当老师了,就在县中学!”老人的声音陡然拔高,震得奖状都在发抖。

赵桐权看向书记员:“传证人李护士。”

片刻后,头发花白的李护士走进法庭,看到陈建国时愣了愣,随即红了眼眶:“陈大哥?你还在等个说法啊……”她从包里拿出一本工作日记,翻到2008年8月15日那页,“你看,这里写着‘抗洪现场,中年男子救三童,昏迷前说“娃没事就好”,胸前别着派出所的临时徽章’——那徽章,就是你现在手里这枚吧?”

陈建国颤抖着举起铁皮盒里的徽章,果然与日记描述一致。这时,法庭大门被推开,三个穿着体面的年轻人走进来,为首的女老师快步走到陈建国面前,深深鞠躬:“陈大爷,对不起,我们来晚了。当年您救我们时,我才八岁,现在我带弟弟妹妹来给您作证。”

女老师叫林晓,正是当年被救的老大。她拿出手机,点开一段视频,是三个年轻人在王所长墓前的录像:“王伯伯,我们找到陈大爷了,一定帮他把奖状的事弄清……”录像里,墓碑上的照片笑容憨厚,与陈建国描述的模样分毫不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