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旧案重审之青铜灯台的微光(2/2)
庭内一片哗然。沈砚之握着灯台的手微微颤抖,烛泪的痕迹在灯光下泛着油光,像少年当年在看守所里写的血书——“爷爷,我没给您丢人,那灯是他们逼我带的”。
“反对!”张启明拍案,“法官大人,这都是推测!”
“是不是推测,查一下你外甥当年的出入境记录就知道了。”赵桐权看向书记员,“传海关档案科证人。”
证人带来的记录显示,所谓“境外买家”,当年根本没出过国。而文物局当年的内部会议纪要里,清晰写着“需在年底前完成3件一级文物收缴任务,可酌情放宽鉴定标准”。
沈明突然从旁听席站起来,声音嘶哑:“我认罪,但我要说清楚——张启明的外甥说,只要我承认是‘自愿走私’,就能少判两年,还能给我一笔钱治我妹妹的白血病。那灯台……是我偷的,因为我以为它真的值钱……”
沈砚之老泪纵横:“傻孩子,那灯台是你太爷爷仿的,值不了几个钱,只是你奶奶临终前说,灯盏里的蜡泪,是用她陪嫁的胭脂融的,能辟邪……”
赵桐权看向张启明:“《刑法》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你伪造证据、篡改年龄、滥用职权,数罪并罚,等着监察委的调查吧。”
法槌落下时,沈明扑到沈砚之面前,爷孙俩抱着灯台哭在一起。青铜螭龙的眼睛里,仿佛映出十三年前的月光——少年背着灯台穿过胡同,口袋里揣着妹妹的病历,以为自己能救全世界,却不知落入了大人的权欲陷阱。
赵桐权合上卷宗,封面的“2010”字样被阳光晒得有些褪色。他想起当年自己初出茅庐,只盯着“走私”二字和看似完整的证据链,却没注意到少年眼底的恐惧,没细究那份改过的年龄鉴定上模糊的公章。
“判决如下:撤销原判决,沈明因未成年且被教唆,免于刑事处罚;螭龙衔烛灯返还沈砚之;张启明涉嫌伪造证据、滥用职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沈砚之捧着灯台,对着赵桐权深深鞠躬,灯盏里的蜡泪折射出细碎的光,像撒在时光里的星子。赵桐权忽然明白,重审旧案,不是为了推翻过去的自己,而是为了让那些被权欲碾碎的微光,重新照亮被掩埋的真相——就像这盏青铜灯台,纵然蒙尘十三年,烛火一点,依旧能映出螭龙的鳞爪,和少年未凉的初心。
走出法庭时,沈明扶着沈砚之,手里提着锦盒。阳光穿过灯台的镂空花纹,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像一串被找回的脚印,通向十三年前那个岔路口。赵桐权站在台阶上,看着他们的背影,觉得这一次,手里的法槌终于有了温度——那是被耽误的时光,终于开始倒流时,泛起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