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重审的地契与未枯的老井(1/2)
第六十三章:重审的地契与未枯的老井
再审法庭的穹顶很高,阳光从彩绘玻璃斜射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光斑。赵桐权坐在审判席上,指尖摩挲着一份泛黄的地契,纸页边缘已经脆化,上面的毛笔字却依旧遒劲——这是二十年前他亲手判定为“伪造”的关键证据,此刻在掌心泛着陈旧的温度,像一块压了二十年的石头,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
“再审开庭。”法槌落下,声音在空旷的庭内回荡。被告席上,当年胜诉的村委会主任已是满头白发,却依旧梗着脖子,眼神里的固执与二十年前如出一辙。原告席上,八十岁的周老汉拄着根磨得发亮的枣木拐杖,拐杖头包着层铜皮,那是他父亲当年开油坊时用的,地契上记载的三分地,就挨着油坊的老井。
“再审申请人,陈述理由。”赵桐权的目光掠过卷宗上自己年轻时的签名,笔尖的力道透过纸页都能感受到——那时他刚入职,凭着一股“铁面无私”的冲劲,认定地契上的印章与档案局存档不符,驳回了周老汉的诉求,那三分地最终被村委会收回,盖了村部小楼,老井也被填了,成了周老汉心里永远的疤。
周老汉颤巍巍地站起来,从怀里掏出个蓝布包,层层打开,露出地契和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年轻的周老汉站在油坊前,身后的老井轱辘上缠着粗绳,井台边的石头被磨得发亮。“法官,这地是我爷爷传下来的,民国二十五年的地契,上面盖着县府的红章。当年村委会说要‘集体规划’,没经我同意就把地收了,我说有地契,他们说我造假……”老人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指腹抚过照片里的老井,“那井里的水甜着呢,全村人都来挑水,怎么说填就填了?”
村委会主任“哼”了一声,甩出当年的判决书:“周老汉,别在这儿装可怜!当年县档案局的专家都说了,你这地契上的章是假的,跟存档的不一样!现在拿这破烂来翻案,是想讹村里的拆迁款吧?”
“假的?”赵桐权抬眼,目光锐利如刀,“请出示档案局当年的鉴定报告。”
一份泛黄的报告被递上来,结论赫然写着“印章防伪纹不符,系伪造”。赵桐权却注意到报告末尾的鉴定日期——1998年的档案局日志,当年负责鉴定的老专家7月10日就因脑溢血住院,直到8月才出院,根本不可能在7月15日出具报告。
“这份报告是伪造的。”赵桐权将档案局的住院证明和工作日志投影在大屏幕上,“鉴定人当时正在住院,签名系他人代签,这一点,当年的档案局局长已经出具证词。”
村委会主任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支支吾吾地说:“那、那可能是笔误……但地契上的章确实不对!”
“章是对的,只是你没见过真的。”赵桐权调出另一份证据——这是他凭着记忆,让法警去省档案馆找到的民国二十五年《县府印章备案册》。册子里的印章图案与周老汉地契上的完全一致,只是备案册备注里写着“该印章使用至1946年6月,因磨损更换,旧章封存”。“你们当年比对的是1946年更换后的新章,自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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