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庭审席上的博弈(1/2)

第一百四十五章:庭审席上的博弈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木门被法警推开时,带着金属合页的轻微声响。赵桐权走上审判长席,法袍的下摆扫过红木台阶,他抬手整理了一下领口,目光穿过庭内的旁听席——今天的人不算多,但后排角落坐着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神情肃穆,与其他旁听者的松弛截然不同。

被告席上站着三个人,为首的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名叫高天海,穿着熨帖的深色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双手自然垂在身前,看不出丝毫慌乱。他身后的两人是他的侄子高磊和会计周梅,高磊低着头,手指抠着裤缝,周梅则频频看向辩护席,像是在寻求支撑。

“被告人高天海,公诉机关指控你自2021年3月起,在本市‘金岸大厦’18层开设地下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抽头渔利累计达八百六十七万元,同时为参赌人员提供高利放贷,涉案金额一千二百余万元,事实是否属实?”赵桐权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开,在庭内形成清晰的回响。

高天海微微欠身,声音平稳:“审判长,我承认经营过棋牌娱乐场所,但绝非赌场,那些资金往来是正常的商业借款,与娱乐活动无关。”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核心内容。”赵桐权看向左侧的公诉席。

公诉人李检察官起身,手里的卷宗在桌面上轻轻一磕,使其边缘对齐。“审判长,各位陪审员,”他语速沉稳,“经侦查查明,被告人高天海以‘金融咨询公司’为掩护,在金岸大厦18层改造出三间封闭包间,内有德州扑克桌三张、麻将桌两张,配备专业发牌手三名,每场限定八至十二人参与,单局赌注最低五万元,最高可达五十万元。”

他按下遥控器,大屏幕上出现包间的照片:墙壁贴着深色壁纸,天花板的吊灯发出暖黄的光,每张牌桌旁都有真皮沙发和小冰柜,角落里的监控屏幕正实时显示着电梯口的画面。“这些场所设有严格的准入机制,需持专用磁卡进入,电梯直达18层后需再经指纹验证,且每周仅开放两次,分别是周二晚和周六下午,与高天海公司的‘休息日’完全吻合。”

李检察官调出一组银行流水,红色的箭头在屏幕上标注出多笔转账记录。“这是高天海控制的五个匿名账户流水,每周三、周日固定有大额资金汇入,时间集中在凌晨一点至三点——与赌场散场时间一致。其中一笔来自本市某建筑公司老板张某的转账,金额两百三十万,备注为‘还款’,但根据张某的证言,这笔钱实际是他三天内输掉的赌资。”

辩护席上的张律师突然举手:“反对!公诉人仅凭转账时间和当事人单方陈述,就认定为赌资,缺乏客观证据支撑。”他站起身,西装袖口露出的手表在灯光下闪了一下,“我的当事人高天海确实经营着‘天海金融咨询公司’,18层的包间是客户休息室,里面的棋牌设施仅供熟客娱乐,从未涉及现金赌博。”

张律师呈上一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天海金融’有正规经营资质,18层的场地租赁用途明确为‘办公及客户接待’,那些所谓的‘监控’,是为了保障客户财物安全安装的安防设备,这在现代企业中很常见。”

他话锋一转,指向大屏幕上的银行流水:“至于这些资金往来,都是高天海为朋友提供的短期拆借,月息一分五,远低于法律规定的上限,属于合法民间借贷。张某所谓的‘赌资’,实际是他投资失败后向高天海借款周转,因无力偿还才编造谎言,试图逃避债务。”

赵桐权翻开面前的卷宗,里面夹着一份从高天海公司电脑里恢复的电子表格,表格名为“客户消费记录”,但其中一栏写着“台费”,后面跟着“5%”的比例,对应的日期正是周二和周六。“被告人高天海,”他抬眼看向被告席,“这份表格里的‘台费’是什么费用?为何只在固定日期产生?”

高天海的喉结动了动,回答:“是客户使用休息室的场地费,按每次消费的茶水、餐饮总额的5%收取,那两天客户较多,所以有记录。”

“是吗?”李检察官立刻反驳,调出一段录音,“这是我们在高磊的手机里提取的音频,录制时间是今年5月14日,也就是周六下午。”

音响里传出嘈杂的洗牌声,夹杂着高磊的声音:“叔,张老板这把押了二十万,要是赢了,咱们抽10%,他昨天欠的五十万就能清一部分了。”另一个声音接话,正是高天海:“让他押,他那辆宾利还在楼下呢,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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