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内奸生活(2/2)

郑莲歌无奈地点点头,突然抓起其中一份饭,“啪” 地拍在地上 —— 糙米饭混着咸菜撒了一地,米粒溅到姜不归的裙摆上。他故意拔高声音,笑得格外猖狂:“姜不归!你现在是我们炼天帮的俘虏!这饭你要么趴在地上舔着吃,要么就饿着!”

郑莲歌专门让声音透过法阵的缝隙传出去,走廊里巡逻的守卫听到,忍不住窃笑:“这审判兄弟是真恨透了姜圣女!”在这之后郑莲歌立刻完善法阵,反正之后的声音传出去。而这种行为也是[炼天帮]默认的。毕竟不能让地牢总是传出惨叫声。那样很渗人。但是法阵不能高于二转。一旦高于二转就会立刻有蛊虫告知赵万山。

郑莲歌等外面的脚步声远了,才快速从石台上拿起另一份饭,递到姜不归面前 —— 里面藏着的腊肉干露了出来。“别闹了,快吃吧。” 他压低声音,指尖轻轻碰了碰她手腕上的铁镣,“这连接着镣铐的蛊虫还在监控,我没法直接斩断,只能委屈你再忍忍。”

郑莲歌无奈的拿起了饭,递到了姜不归脸上。姜不归满心欢喜地一口吃下郑莲歌送上嘴的饭,“我要吃肉!”她用嘴唇指了指餐盘上面的肉干,讲道。郑莲歌拿起筷子,有些无奈的夹起一块香气四溢的腊肉干送进姜不归的嘴里。姜不归边咀嚼边满意地笑着,还不忘挑衅地挑眉看向郑莲歌,调笑道:“等你哪天不小心落到我手里,嘿嘿,我也会像你对我这样,把你五花大绑起来,然后天天亲自喂你吃饭哦!”

这件事毕竟是郑莲歌的计划。把一个大姑娘绑在这里,对方一动就浑身疼痛,讲到底还是他不地道。在姜不归吃完饭之后郑莲歌对着地上的那些食物残渣挥了挥袖袍,只一眨眼的功夫,那些原本还散发着诱人香气的饭粒就如同被施了魔法一般,瞬间化作了飞灰,只留下了一点咸菜残渣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这是郑莲歌特意安排的。毕竟姜不归不可能真的将地上的食物吃干净。这是为了真实性。“我回去把这个饭盆还回去,待会儿回来。”郑莲歌1讲道。“好。”姜不归对着郑莲歌笑着讲道。

而在另外一边。

血足脉的议事厅藏在黑木林深处的溶洞里,十几根牛油烛插在石制烛台上,火焰 “噼啪” 炸着火星,烛油顺着烛台往下淌,积成厚厚的蜡瘤,空气中飘着淡淡的焦糊味和牛油的腥气。跳动的火苗将石墙上的 “足蛊图腾” 映得格外赤红,图腾上缠绕的蛊虫纹路仿佛活了过来,随着烛火晃动,像是在幽暗的石墙上缓缓爬动,透着股诡异又肃穆的苗疆氛围。

林勇站在厅中央的青石讲台上,墨色的头发用一根红绳随意束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额前,被烛火映得泛着浅金。他偶尔会抬手往后拢一下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神亮得像有火焰在烧。身上暗红色的蛊师袍宽大松垮,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小截白皙的肌肤,袍角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扫过台面,带起细小的石屑。

他手中紧攥着一根青竹杖,杖身被摩挲得光滑如玉,杖尾的竹节因为用力而泛着浅白。这竹杖在他手里不是死板的道具,而是活的指挥棒 —— 讲到兴奋处,竹杖 “笃笃” 敲着青石讲台,火星都被震得跳起来;讲到细腻处,竹杖又轻轻划过台面,画出脚的轮廓,动作流畅得像在舞剑。他的身体始终微微前倾,肩膀放松,透着股不管不顾的鲜活劲儿,仿佛不是在讲 “炼蛊选材” 的严肃话题,而是在酒馆里跟兄弟吹嘘自己最得意的奇遇。

“诸位兄弟!” 林勇的声音刚落,竹杖就重重敲了下讲台,“自古以来,夸手的词多了去了 ——‘纤纤玉笋’‘柔荑凝脂’,可谁规定脚就不能当宝贝?” 他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眼神扫过台下,带着点痞气的得意,“就说‘玉足’这俩字,听着就比‘美足’有味道!又白又润,跟刚从昆仑山上挖出来的羊脂玉似的,这才叫形容!”

台下有个满脸皱纹的老蛊师忍不住皱着眉开口:“林兄弟,咱炼蛊讲究实用,脚不就是走路的吗?细不细、白不白,有啥要紧?”

林勇闻言眼睛一眯,嘴角勾起个坏笑,故意拖长了声音:“错喽 ——” 他说着,干脆从讲台上跳下来,竹杖夹在胳膊底下,绕着老蛊师转了一圈,手还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语气里满是调侃,“老爷子,您炼了一辈子蛊,咋还不懂这门道?咱血足脉的‘血足蛊’,靠的就是‘足’的灵气养蛊!脚要是又粗又黑,灵气都散了,炼出来的蛊跟块废石头有啥区别?”

他边说边走到讲台边,竹杖指着石台上画的脚形,语气陡然郑重:“好脚可比美玉金贵!先说颜色 —— 得是那种白里透粉,像刚剥壳的荔枝,指尖一碰都能掐出水来,连毛孔都看不见!再看形状,脚趾得匀称,像一串刚摘的小珍珠,长短错落得正好;脚背的曲线得顺,从脚踝到脚趾,得像流水似的,不能有半点疙瘩!” 他用竹杖沿着轮廓划了一圈,“你们想啊,要是脚型歪歪扭扭,蛊虫待在里面都不自在,能有灵性吗?”

台下的蛊师们纷纷点头,有个穿灰布袍的年轻蛊师小声嘀咕:“上次抓的那个外八字女人,炼出来的蛊果然没力气,还老往外逃!” 林勇耳朵尖一动,立刻转身看向他,伸手点了点那年轻蛊师,眼睛亮得像发现了知音:“这位兄弟说到点子上了!外八字的脚,连走路都透着股懒散,灵气早跑光了,炼出来的蛊能有劲儿?”

他又跳回讲台,竹杖在手里转了个圈,动作利落得像耍剑:“为啥玉足金贵?我总结了三条,你们听听对不对!” 他伸出右手食指,竹杖靠在指尖,语气郑重:“第一,物以稀为贵!十个女人里,能有一个脚型纤细、皮肤白得透光的?我跟你们说,上次在苗寨见着个姑娘,那脚才叫绝 —— 五根脚趾头跟嫩葱似的,连血管都看不见,踩在青石板上都没声音!” 他边说边用手比划着脚的大小,指尖轻轻捏着,仿佛真的在丈量那 “绝品玉足”,眼里满是向往。

台下的络腮胡蛊师忍不住拍了下大腿:“林兄弟说得对!上次我见脉主的小妾光脚倒茶,那脚又白又嫩,指甲盖都透着粉,我到现在都没忘!”

“就是这个理!” 林勇立刻接话,身体又往前探了探,声音都拔高了些,“曾有个老蛊师跟我说,‘但凡见过一双绝美的脚,这辈子都忘不掉’—— 这话一点不夸张!” 他伸出自己的左手,五指张开对着烛光晃了晃,“你们看,手天天露在外头,风吹日晒的,可脚呢?藏在鞋里,裹在裙下,护得严实,只要养得好,那细腻劲儿,能把手比下去!”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更专业,眉头微微蹙起,像是在拆解复杂的蛊术:“身材高大的女人,脚大多偏大,毛孔粗,肤质糙 —— 这是重力和新陈代谢的缘故!可好的玉足不一样,哪怕是高个子女人,只要养得好,脚照样能细能白!像刚剥壳的荔枝,摸上去软乎乎的,看着就嫩生生的!有个男人说过,‘好玉足像刚出生的小白鼠’,你们想想,那嫩度,多勾人!”

台下几名年轻蛊师听得眼睛都直了,有个甚至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脚,引得周围人哄笑。林勇也跟着笑,手还轻轻摆了摆:“别笑!这是正经事!更重要的是,玉足能传情!” 他突然压低声音,凑近前排的蛊师,嘴角勾起坏笑,“你们想啊,在桌子底下,女人用脚尖轻轻碰一下男人的膝盖,或者踩一下他的脚 —— 这比递帕子、拉手,是不是更勾人?更私密?”

说到 “男人喜欢的三种玉足形态”,林勇的动作更鲜活了。讲第一种 “高跟鞋形态” 时,他踮起脚尖,模拟女人穿高跟鞋走路的样子,步子又小又碎,手轻轻搭在腰上,腰肢还微微晃了晃,引得台下哄笑,他自己也忍不住咧嘴:“迷离灯光下,酒红色高跟鞋裹着柔润的脚,鞋跟细得跟牙签似的,把腿衬得又长又直 —— 那叫一个性感,能勾得男人挪不开眼!”

讲第二种 “草鞋形态” 时,他蹲下身,用手比划着 “刚洗完澡的脚”,指尖轻轻碰了碰自己的鞋面,语气软了些,像在说悄悄话:“居家的时候,穿双单带草鞋,脚刚泡过水,连趾缝都透着水润,走起来‘啪嗒啪嗒’,像小雨点打在青石板上,透着股自然的清新,让人想抱在怀里揉一揉!”

讲到第三种 “光脚形态”,他干脆脱了鞋,光着脚在青石地上跑了两步,脚趾头蜷了蜷,又伸展开,动作灵活得像猫,边跑边笑:“还有光着脚满地跑的!女人光着脚,脚趾头透着粉,踩在地上‘哒哒’响,天真烂漫,活像刚从河边上来的小鹿,一点拘束都没有 —— 这种真实放松的样子,最让人想呵护!”

台下的蛊师们彻底被带动起来,连原本抱着胳膊、一脸严肃的血足脉脉主水罪歌,也忍不住拍着石桌鼓掌:“林兄弟说得太对了!我之前总觉得选‘足’少点章法,听你这么一说,全通了!” 他看向林勇的眼神里满是欣赏,甚至带着点激动,“你这脑子,比我这老骨头灵光多了!”

林勇听到掌声,立刻停下动作,转过身对着水罪歌拱手,腰弯得恰到好处,既不谄媚也不傲慢:“脉主过奖了,我不过是把心里琢磨的这点东西说出来罢了。” 可他眼底的得意藏都藏不住,嘴角都快翘到耳根了,额前的碎发又垂了下来,他抬手拢了拢,动作里满是雀跃。

他偷偷扫了眼台下蛊师们痴迷的眼神,心里暗笑:“这些乡野村夫,还真被我唬住了。等混熟了,再找机会查炼天帮的老巢,郑莲歌那家伙,现在指不定还在演他的‘深情俘虏’戏呢。”

林勇清了清嗓子,竹杖又敲了敲讲台,继续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从如何用草药泡脚养护玉足,到如何分辨脚的 “灵气”,甚至细致到脚趾甲的修剪弧度。台下的蛊师们听得入了迷,有人拿出竹简记笔记,有人凑在一起小声讨论,连烛火快烧到烛台都没人注意 —— 整个溶洞里,只剩下林勇清亮的声音,和偶尔响起的附和声、哄笑声,一场关于 “玉足” 的讲坛,竟成了血足脉成立以来最热闹的盛会。

窗外的夜色更浓了,溶洞里的烛火却越烧越亮,林勇的影子在石墙上忽大忽小,像个跳着舞的精灵。没人知道,这个能把 “玉足” 讲得活灵活现、让满座蛊师信服的男人,是郑莲歌安插在血足脉的内奸;更没人知道,他每一句关于 “玉足” 的言论,都在悄悄改变血足脉的选材标准,为后续端掉炼天帮的计划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