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革故鼎新(1/2)

金陵摄政府的政令如同惊雷,划破了江南的沉寂。

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苏晚夜深知,仅靠军事威慑无法长久,唯有建立新的秩序,才能真正稳固江南根基。

于是苏夜晚她闭门三日,结合北境治理经验与江南实际情况,亲笔拟定《新政十条》,以雷霆手段将其颁布天下。

其一,废苛税,行摊丁入亩。

彻底废除玄天教“新政”以来的所有苛捐杂税,以及前朝遗留的人头税、杂役税,将赋税徭役合并,按田地亩数征收,田多者多缴,田少者少缴,无田者免征,极大减轻了平民与佃农的负担。

其二,整吏治,设考功司。

罢黜所有玄天教核心分子及贪腐无能的旧官,设立“考功司”,由星火阁成员与北境调入的干吏共同执掌,定期审核官员政绩、清廉程度,考核不合格者立黜,有功者破格提拔,杜绝“尸位素餐”之风。

其三,抚流亡,分荒地。

清查境内无主荒地,登记造册,无偿分配给流亡百姓;由行辕户部统一发放粮种、农具,并免除三年赋税,鼓励百姓开垦耕种,重建家园。

其四,整军务,严军纪。

将归附的江南义军与北境联军整编,汰弱留强,统一编制与号令;颁布《军律十八条》,严禁军队劫掠百姓、欺压士族,违者军法处置,轻者杖责,重者斩首。

其五,兴农桑,修水利。

拨款修缮江南各地废弃的堤坝、水渠,设立“农官”,推广高产粮种与先进耕作技术,鼓励百姓种植桑麻,发展副业,以恢复经济。

其六,理司法,平冤狱。

废除玄天教设立的酷刑峻法,恢复前朝相对宽松的司法体系;设立“鸣冤鼓”,允许百姓直接申诉冤情,由星火阁与刑部共同审理,严惩诬告与徇私枉法者。

其七,开科举,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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