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窗事发-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1/2)

东窗事发

出处

“东窗事发”出自明代田汝成所着《西湖游览志馀·佞幸盘荒》,亦见于明代冯梦龙《警世通言》。故事源于南宋奸臣秦桧与其妻王氏在东窗下密谋陷害岳飞,后秦桧病死,其儿子秦熺在梦境中遇道士,道士称秦桧在阴间已因罪行受审,“东窗事犯矣”,由此演变为典故。

意思

原指秦桧在东窗下策划的阴谋败露,现多用来比喻 暗中谋划的坏事或罪行败露,被人揭发,常含贬义,强调阴谋诡计无法长久隐藏,最终会暴露于天下。

故事描述

南宋绍兴年间,临安城(今杭州)风波亭的残阳如血,映照着权臣秦桧府中紧闭的东窗。时年隆冬,窗外寒梅落尽,室内炭火烧得噼啪作响,却驱不散秦桧眉宇间的阴鸷。他盯着案上岳飞的军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岳飞率领“岳家军”在郾城大破金兵,眼看就要收复中原,这让一心想与金国议和的秦桧如坐针毡。

“相爷,这岳飞一日不除,和议便一日难成啊。”屏风后转出他的妻子王氏,珠钗在鬓边晃动,眼中却闪着狠厉。她捻起一颗蜜饯放入口中,慢条斯理道:“听说金兀术来信了?”秦桧猛地抬头,从袖中抽出一封密信,信纸已被攥得发皱:“金帅言‘必杀岳飞,方可言和’。可岳飞是抗金名将,无错怎能加罪?”

王氏冷笑一声,走到窗前拨弄冰花:“相爷真是糊涂!‘莫须有’三字,难道还不足以治他罪?”她顿了顿,压低声音凑近秦桧耳边,“当年您在金营时,与金帅有约……若岳飞功成,咱们暗中通金的事,怕是瞒不住了。”话音未落,秦桧浑身一震,烛火在风中摇曳,将两人的影子映在窗纸上,宛如鬼魅。

三日后,大理寺狱中寒气刺骨。岳飞身披枷锁,望着狱卒送来的毒酒,怒目圆睁:“我精忠报国,何罪之有?”主审官万俟卨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喃喃道:“相爷有令……”岳飞长叹一声,饮下毒酒,临死前在墙上写下“天日昭昭”四字,鲜血浸透了囚衣。消息传到东窗下,王氏正与秦桧对弈,她落下最后一子,嘴角勾起一丝狞笑:“这下,东窗之事可稳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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