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唐清旭的理解与接纳(1/2)

黑袍修士逃窜的黑影刚消失在村口拐角,李大明就急得原地转圈,玄铁枪在青石板地上划出凌乱的刻痕,枪尖的红绸子随着动作甩得像团火苗:“老大,就这么放他跑了?那厮要是搬来青丘的救兵,咱们这点人手不够打的!上次黑风岭那仗,三个金丹期修士就差点把咱们窝给端了!”

陈华亨没接话,正低头研究手腕上的银镯子。月光透过老槐树的枝桠,在银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雪狼图腾与龙纹交叠处泛着温润的微光,像是有两股力量在温柔角力。他试着往镯子里注入一丝妖力,冰凉的银面突然泛起灼热,竟在掌心映出个模糊的淡金色地图轮廓,村西头的林子深处有个跳跃的红点,像颗不安分的火星。

“别转了,看这个。” 他把镯子往李大明眼前凑,后者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鼻子差点撞上冰凉的银面,玄铁枪 “哐当” 砸在地上:“这是…… 地图?老大你这镯子是宝贝啊!比敖烈那面水镜还灵!”

“像是神器残片的位置。” 陈华亨指尖点向红点,指腹蹭过微凉的银面,“黑袍修士跑不远,他肯定想先找到残片邀功。青丘那帮家伙,一个个都把功劳看得比命重。”

两人正对着地图研究,唐清旭抱着个大蓝布包袱从屋里出来,布角露出半截玄色布料,针脚在月光下泛着细密的白光 —— 是她连夜缝补好的劲装。“我把你的衣服补好了,还找了些能用的家伙。” 她把包袱往石桌上一放,里面顿时传来 “哐当哐当” 的碰撞声,滚出个边缘带豁口的铜盆、半截包着铁皮的擀面杖,还有三五个拳头大的鹅卵石,“这些是王伯家最结实的家什,铜盆能挡箭,擀面杖打起来趁手,石头扔着准。”

李大明捡起擀面杖耍了个花枪,枪杆转得飞快,末了却没接住,擀面杖 “咚” 地砸在脚背上,疼得他龇牙咧嘴:“这玩意儿比我的枪轻多了,打起来肯定飘。不过砸核桃应该挺顺手。”

“总比赤手空拳强。” 唐清旭瞪他一眼,转身从药圃里拔了把带刺的苍耳,碧绿的叶片上还沾着晨露,“这个也带上,撒他们眼睛里。上次张屠户家的狗追我,一把苍耳扔过去,它现在见了我还绕着走。”

陈华亨看着她认真的模样,突然觉得青丘修士要是真被这玩意儿砸中,大概会气得当场走火入魔。他拿起缝补好的劲装,破口处的针脚盘成个小小的狼头,耳朵缝得歪到了脑门上,尾巴却翘得老高,傻气又可爱。指尖拂过布料,还能摸到残留的体温,比任何防御阵法都让人心安。

“我去换衣服。” 他拎着劲装往柴房走,刚迈两步就被门槛绊了个趔趄,狼尾不受控制地冒出来保持平衡,毛茸茸的尾巴尖正好扫过唐清旭的手背。那尾巴在月光下泛着银灰色的光泽,尾尖带着撮白毛,像沾了点雪。

“又露出来了。” 姑娘笑着捏住蓬松的尾巴尖,指尖的温度透过绒毛传过来,痒痒的,“是不是紧张的时候就会这样?上次你跟三眼狼打架,尾巴翘得比旗杆还高。”

陈华亨的耳尖 “腾” 地红了,像被炭火燎过,他猛地拽着尾巴往柴房窜,差点撞翻门口的柴火堆,干树枝哗啦啦滚了一地。李大明抱着肚子直乐,笑得直不起腰,被唐清旭抓了把苍耳扔在后颈,顿时疼得嗷嗷叫,手忙脚乱地往下摘:“哎哟!这玩意儿扎得比妖刺藤还疼!”

换好衣服出来时,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淡青色的天光漫过东边的山头,给院子里的老槐树镀上层金边。陈华亨系紧腰带,发现唐清旭不仅补好了破口,还把过长的袖口改短了三寸,手腕处绣着圈细碎的槐花,米白色的花瓣围着淡绿色的花萼,正好遮住龙纹最显眼的鳞片。

“好看吗?” 唐清旭仰着头问,晨光落在她的睫毛上,投下浅浅的阴影,眼睛亮得像含着露水的花。

“嗯。” 陈华亨含糊应着,突然感觉头顶有点痒,伸手一摸 —— 自己的狼耳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毛茸茸的耳朵尖在晨光中泛着金边。他慌忙想用妖力收起,却听见李大明在旁边惊呼:“老大!你耳朵上沾着根草!还是狗尾草!”

那憨货举着玄铁枪就来挑,枪尖带着破空声擦过陈华亨的太阳穴,惊得他狼毛都快竖起来了。唐清旭眼疾手快地拽住枪杆,另一只手轻轻摘下狼耳上的狗尾草,指尖不经意蹭过温热的耳廓:“别闹,快准备出发。” 她从怀里掏出个靛蓝色的布制发带,上面绣着半朵莲蓬,正是昨晚她在灯下绣的那个,“踮起脚尖系在陈华亨的银发上,巧妙地把狼耳藏在发间,“这样就看不出来了。”

发带的末端缀着两颗小铜铃,走路时发出 “叮铃叮铃” 的清脆响声。陈华亨摸了摸铃铛,突然觉得这比敖烈那顶镶满宝石的龙角冠还威风 —— 至少这铃铛是唐清旭亲手系的。

三人刚走到村口,就见王伯背着把牛角弓站在老槐树下,身后跟着五六个手持柴刀、扁担的村民,张屠户甚至拎着把剔骨刀,刀面上还沾着点猪油。老头把弓箭往陈华亨手里塞,弓身磨得油光锃亮,牛角扳指泛着温润的光泽:“这是我年轻时用的牛角弓,能射三里地。上次猎着那只三百斤的野猪,就是靠它。你们要去林子,带上这个防身。”

“王伯,你们……” 陈华亨愣住了,喉结滚动了一下,“这太危险了。”

“阿禾都跟我们说了。” 王伯拍着他的肩膀,掌心的老茧磨得人发痒,却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不管你是啥,你护着村子,我们就护着你。想当年我爹跟我说,他年轻时候见过会化形的狐仙,比村里的大姑娘还俊,帮咱们挡过山里的瘴气呢。” 他转身对村民们喊,“都机灵点,给这俩小哥打掩护!张屠户你带俩人去东边路口,见着穿黑袍的就用石头砸!李木匠你去西边,把那座独木桥拆了,让他们过不来!”

唐清旭突然从布包里掏出个陶哨,青灰色的陶土上刻着简单的花纹,塞进陈华亨手里:“这是召集信号,遇到危险就吹三声,我们会想办法引开青丘的人。” 她又递给李大明个油纸包,里面飘出葱花饼的香气,“这是刚烙的葱花饼,路上吃,别噎着。我往里面夹了点灵果碎,你家小金鹰应该也爱吃。”

李大明刚想接,就被陈华亨用眼神制止。他知道这一去凶险难料,青丘修士个个心狠手辣,村民们手无寸铁,怎么可能是对手。唐清旭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声说:“我们不是拖后腿的。我爷爷留下的阵法图,能把林子变成迷宫,青丘那帮人进来了就别想轻易出去。”

她的气息拂过耳廓,带着淡淡的槐花清香,像春天的风拂过湖面。陈华亨看着姑娘眼里的坚定,突然想起昨晚她抱着自己时的温度,后背传来的柔软触感,还有那句 “不管你是什么”。心里的犹豫像被晨露打湿的蛛网,渐渐散去。

“照顾好自己。” 他握紧陶哨,指腹摩挲着冰凉的哨口,上面还留着她的体温。

“你也是。” 唐清旭把银镯子往他手腕上推了推,银面贴着皮肤,传来温润的凉意,“记得地图的位置,小心点。青丘的人擅长幻术,要是看见奇怪的东西,就默念你的名字。”

陈华亨点点头,转身和李大明往林子走。刚走出没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 “叮铃叮铃” 的响声 —— 是唐清旭把发带上的铜铃解下来,系在了金鹰幼崽的脚上。小家伙被李大明装在竹筐里,此刻正扑腾着翅膀,用喙啄着铃铛,清脆的响声在晨光中格外清亮,像串流动的阳光。

“这样就能知道你们在哪儿啦。” 姑娘的声音带着笑意,风吹起她的发梢,浅绿的裙摆在风里像株摇曳的禾苗。

陈华亨回头望去,看见唐清旭站在老槐树下朝他们挥手,王伯和村民们也跟着挥手,扁担锄头在晨光中闪着光。他摸了摸发间的靛蓝发带,突然觉得那两颗没了铃铛的穗子,比任何法宝都能给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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