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要老婆不要?(1/2)

【审核严选】

【书中存在大量成年人剧情,未成年人请绕行,或在家长陪同下进行阅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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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春天,万物复苏。

大兴安岭,夹皮沟村。

稀稀拉拉地坐落着三十二户人家,户型不一。

村尾,吴迪走出后院杨树林,因为穿越而心情愉悦,通体舒泰,不到二十岁的心脏强劲有力,迈步之际能感受到肌肉结实,大摆锤别在腰间裤带中,却仍在蠢蠢欲动。

后院杨树林有条小溪,不到三米宽,一米多深,上面搭着木板,直通前院的三间土墙瓦盖房。

院子差不多有一亩地,菜地占了大半,玉米苗一指长短,还有茄子辣椒西红柿等等,都蔫不拉几的,明显刚栽种不久,还在缓苗期。

手臂粗的原木条编制的篱笆,中间两扇老旧木门,左近一棵磨盘粗细的垂柳,已经老树发新芽。

一个简陋鸡舍里小猫三两只,他经过的时候,猫崽子们还冲他龇牙。

这就是吴迪的新家。

原身父母老来得子,有两个不算远嫁的差二十岁双胞胎姐姐,迫于每次从娘家回去都因为耽误干活而挨揍的压力,已经几年没什么往来。

而在父母过世,独自生活两年半年的原身,就摘下了夹皮沟村第一懒汉的荣誉称号。

半月前,原身忽然勤奋起来,整理了菜地不说,种下粘玉米,豆子,还跟沿着山沟为数不多的邻居讨要了菜种泡苗,将这破烂的家,勉强打理的有点欣欣向荣的样子了。

根据记忆显示,原来是最后一批知青中,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女知青回不去城,让春心萌动的原身,顿时有了行动力。

捯饬一番,主动上门,以五块钱为见面礼,结果对方只是翻了个白眼,说什么缝起来,用油炸,也不便宜他之类的话语。

以至于原身花五块钱,买了乡下自制酒肉,郁闷一夜,早上迷迷糊糊地去了后院杨树林方便,却一头撞在树上,再醒来就是现在的吴迪了。

此时此刻,看着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点不过分的新家,吴迪无比怀念那个可以上课摸鱼的现代大学。

大学生活多好啊。

还有那吃一次就无法忘怀的拼好饭。

每次吃过不到俩点,肚子就开始咕噜叫,急匆匆找地方,就会感受到那种飞流直下三千尺、溅射黄河两岸一滩涂,胆敢慢上三秒钟就会喷一裤子的究极畅快。

就是啊,为啥自己能穿越啊?

还是在这个要啥没啥的时代?

这贼老天!

吴迪抓了抓脑袋,隐约有些模糊记忆,但又记不清楚,好像脑子不见了。

很显然,原身父母在名字上的寄托,并不成功。

不如叫吴用。

不过,没脑子也不影响活着就是了。

对了......

吴迪总算想起来,他当时去听演唱会了。

那是个着名歌手,靠生活费读大学的他,没坐。

完事还意犹未尽,骑着共享单车放声歌唱:“他们朝我扔粑粑,我拿粑粑做披萨,他们朝我扔石头......”

结果,迎面真的飞来一块石头!

拳头大小的石头撞在脸上,那叫一个酸爽。

现在的吴迪只想问,为什么不是大运?

而且为什么开局就是孤儿,这里又不是起点。

你礼貌吗?

只能接受的吴迪进了屋子,难掩的一股狗味扑面而来,角落里一块破麻袋片子上,躺着一只开始褪毛的老狗,是个串串,听到脚步只是睁眼看了下他,就把脸埋在小短腿中间,继续睡了。

这狗叫金豆,同样充满了原身父母的寄托。

进了里屋,炕上摆着一床被褥,吸引他的是墙上挂着的一面镜子,有旭日东升激射红芒的图案。

镜子里面,是个瘦高的年轻人,留着区分劳改犯的半长头发,似乎昨天故意捯饬过,还残留着些许头油的光亮和气味。

眼睛黑亮,鼻梁微挺,嘴唇略微有些薄,身高差不多一米七八,在这时代不算矮了。

只是脖颈还能明显看到黑色的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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