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贫富陷阱(1/2)

两税风云:朱门酒肉与路有冻骨

长安城的朱雀大街上,残阳如血,将青石板路染得一片殷红。吏部侍郎杨炎缓步走在回家的路上,锦袍玉带,仆从如云,却掩不住眉宇间的一丝阴霾。自从推行两税法以来,朝堂之上的争论便从未停歇,而民间的怨声,更是如同潮水般,隐隐约约地透过重重宫阙,传到他的耳中。

他想起了当年在德宗面前力排众议,推行新法时的意气风发。那时,国库空虚,藩镇割据,租庸调制早已千疮百孔,户籍混乱,流民四起,按丁征税形同虚设。他提出的两税法,以资产为宗,不问垦熟,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熟数为基准,夏税起四月,秋税起九月,以货币计税,简化了征收程序,一度让朝廷看到了希望。然而,他未曾料到,这剂“良方”,竟会催生出如此多的“副作用”,将社会的裂痕撕扯得愈发巨大。

“大人,前面好像有人拦路喊冤。”仆从低声提醒,打断了杨炎的思绪。

杨炎眉头微蹙,抬眼望去,只见街角处,几个衣衫褴褛的农人正被差役粗暴地驱赶着,其中一个老者,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破旧的地契,嘶哑地喊着:“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啊!我们的田……我们的税……”

声音很快被淹没在市井的喧嚣和差役的呵斥声中。杨炎的马车没有停留,径直驶过。车帘内,他闭上眼,陆贽那尖锐的批评声仿佛又在耳边响起:“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

陆贽,这位以直言敢谏闻名的给事中,对两税法的抨击最为猛烈。他说,朝廷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及“进奉”等各种临时性的摊派,一股脑儿地塞进了两税的定额之中,美其名曰“量出为入”,实则是将过去的横征暴敛合法化、固定化。百姓的困苦,谁又真正体恤?

杨炎心中并非没有波澜。他知道陆贽所言非虚。两税法规定,以大历十四年的征收额为标准,分摊到各地,作为每年征收的定额。这看似简单,却忽略了一个致命的问题:如何准确计算各地的资产,尤其是土地资产?古代的田亩,肥瘠不一,水源远近不同,产出差异极大。过去租庸调制下,每亩地收若干税,全国有统一的规定,虽然也有弊端,但至少标准清晰。如今,两税法将一年的收税总额作为“定额”,再分摊下去,这就给了地方官极大的操作空间。

正如后来史料所揭示的,这种随地区摊派的方式,造成了“田多大家少派、田少大家要多派”的怪现象。杨炎曾收到过来自江南的密报,说有些地区田连阡陌的大户,通过与地方勾结,巧妙地将税额转嫁出去;而那些只有薄田几分的小户,却要承担沉重的摊派。一遇荒年,颗粒无收,官府不仅不减税,反而因为要完成“定额”,将逃亡农户的税额分摊到剩下的人头上,形成“田租加重,农民无法负担而逃亡,人减少了,租税再加重”的恶性循环。

杨炎猛地睁开眼,马车已行至自家府邸门前。朱漆大门,高大气派,与方才街角农人的褴褛形成了刺眼的对比。他不禁想起了陆贽奏折中的那句话:“富者兼地数万亩,而贫者无容足之居。”

两税制,确实方便了朝廷征税,短期内充实了国库。但它与租庸调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租庸调制尚有“为民制产”的精神——国家授田给农民,农民承担租庸调。而两税法则完全丧失了这一精神,它仅征租而不授田。当均田制崩溃,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而税收又以现有资产(主要是土地)为标准时,其结果必然是加速土地兼并。

有钱的富家,不再满足于经商获利,而是拼命买田置地。因为土地成了最“保险”的资产,不仅可以收取地租,还能通过各种手段规避赋税。其情形,一如汉代初年,土地兼并之风愈演愈烈。杨炎自己就听说,京畿附近有位王姓富商,短短几年内,就兼并了良田数万亩,成为一方豪强。

而贫农呢?他们在苛税和天灾的双重压迫下,往往不得不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小块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无以为生,只好“依托豪强,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杨炎曾在一次微服私访中,亲眼见过这种悲惨的景象。在一个破败的村落里,他遇到一个名叫王五的农民,王五租种了当地豪强张大户的十亩地。“大人,您知道吗?”王五脸上满是愁苦,“这官税,每亩地才五升。可我们交给张大户的租子,每亩足足有一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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