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海盗式外交(八)(1/2)

封锁第十日,黄昏。

残阳如血,将波斯湾的海水染成一片赤金。

一艘没有任何旗帜的小艇,载着忽鲁谟斯总督府的代表、萨迪克家族的首席书记官哈勒敦,

以及作为“见证”的马可·罗西,缓缓靠近了如同海上堡垒般的“定海号”。

伊本·萨迪克终究没有亲自前来,估计是在家捂脸呢。

这一次,他们没有带卫兵,姿态放得极低。

谈判再次开启,地点就在“宁远号”宽敞但充满肃杀之气的议事厅内。

梁撞撞和康大运端坐主位,两侧是披甲按刀的康健、康康,以及文书记录的松墨。

气氛依旧凝重,但攻守之势已然逆转。

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把这帮代表都吓了一跳——本就心情抑郁,这一见之下,以为大昭人会什么魔法,能复制保镖呢。

谈判过程依旧艰苦卓绝,每一项条款都伴随着激烈的争论和利益的拉扯。

总督府代表反复强调“司法主权”和“异教徒”的敏感性;

萨迪克家族死死抓住“契约仲裁”的核心利益不放;

威尼斯人则试图在条款中为西方势力争取更多保障。

康大运寸步不让,以舰队炮口为后盾,以千年丝路史实为理据,以恢复贸易为诱饵,步步紧逼。

梁撞撞则表现出一脸不耐烦:“谈什么谈!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直接炮轰算了!”

老天爷个二舅奶的,以后这句名言,就是出自大昭人之口了!

最终,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一份用汉文、阿拉伯文、波斯文三语书写的《忽鲁谟斯通商护侨章程》艰难达成。

核心条款与梁撞撞最初的构想一致,并增加了关键细节:

大昭西洋使馆正式获准设立,享有明确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权,馆址由大昭自行选定——梁撞撞早已看中了港口区高地。

使馆核心职能:

一、保护。

范围明确至忽鲁谟斯城及目视海域内大昭商民。

二、有限仲裁。

大昭商民间纠纷全权处理;

涉外商事纠纷,若双方同意或一方对萨迪克仲裁存疑且证据充分,由大昭使馆、忽鲁谟斯总督府代表、萨迪克大公证人三方组成“联合仲裁庭”裁决;

遵循“公平、惯例、贸易促进”原则,大昭拥有一票关键权重。

三、安全机制。

大昭舰队有权在事先通报总督府(紧急可事后补报)前提下,

对忽鲁谟斯港外海涉嫌严重危害航道安全(如海盗、大规模走私禁品)的船只进行临检、驱离乃至扣押。

此条为大昭海上力量的存在提供了法理依据。

四、石碑条款。

大昭有权在使馆前树立永久性石碑,铭刻“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渊源及大昭使馆设立之意义;

以汉文为主,附阿拉伯文、波斯文译文,碑文内容需提前知会总督府及萨迪克家族,但不得修改核心史实表述。

石碑为大昭神圣不可侵犯之财产,任何损毁行为视同对大昭宣战!

五、补偿与重启贸易:大昭对封锁期间各国商民合理损失“酌情”补偿。

这一条的实际操作,其实将会由云槎盟通过后续贸易优惠进行——忽鲁谟斯港有这么多来自欧洲和非洲的商船,这可都是云槎盟的客户群啊!

要不怎么说,老板才是公司最大的业务员嘛。

协议签署生效后,封锁即刻解除,贸易恢复。

哈勒敦颤抖着手,代表萨迪克家族在羊皮纸协议上加盖那枚象征绝对契约的狮首火漆印。

梁撞撞的目光越过他,仿佛穿透船舱,看到了那片即将树起石碑的高地。

康大运则将御赐的龙泉剑轻轻置于协议文本之上,冰冷的剑鞘压在羊皮纸上,无声地强调着协议背后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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