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们去抢亲吧(2/2)

只有玄武、霜翎、幽荧与青鳞四个相对稳重,没有加入喧闹,只是含笑看着众人,时不时投喂着慵懒窝在躺椅中的林珺然。

青鳞负责斟酒,他取出的酒具是一套精致的琉璃杯,在月光下折射出梦幻般的光彩。

喝的还是林珺然从前在琼楼玉宇打包的灵酒。

为了应景,她选的是由葡萄酿成的一种红酒。

那酒液呈深宝石红色,在琉璃杯中轻轻摇晃时,挂杯明显,香气馥郁。

林珺然甚至让青麟收回了他的杯子,自己拿出了一套高脚酒杯。

她坚持认为,喝红酒就该用这样的杯子,否则就少了那份仪式感。

对于营造整体气氛这件事,林珺然的的确确是有些强迫症的。

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些微醺。

灵酒的后劲不小,加上沙漠夜晚凉爽,酒意更容易上头。

原本就放松的众人更加喧闹起来,笑声、谈话声、碰杯声此起彼伏。

雪风也在林珺然的要求下掏出了一把精致的琵琶。

他怀抱琵琶,指尖轻拨,一串清脆如珠落玉盘的声音流淌而出,与婪翅的胡笳声相互应和。

而林珺然,则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整套架子鼓。

众人:????

众人:!!!!!!

“你们不必……不必害怕。”

明显喝得上头的林珺然笑嘻嘻地朝着众人解释道,她的脸颊绯红,眼神迷离,显然已经微醺。

“这是凡器,无需……用灵力推动。我就是……就是想打打节奏。”

她说话都有些结巴了,但意思表达得很清楚。

玄武它们松了一口气,瞬间变白的脸再次恢复了血气。

只要不动用灵力,主人爱玩什么乐器就玩什么乐器吧。

气氛再次变得热闹起来。

腓腓低声对坐在一旁还有些拘谨的空思澄和慕佶解释道:

“其实主人演奏各种乐器的技术都很是精通,只要主人没有用灵力,听起来也是享受。”

它顿了顿,补充道: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用上音修的法宝,就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可能是主人的灵力性质特殊,与音律产生某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共鸣吧。”

空思澄和慕佶点点头,心头一定。

林珺然摇摇晃晃地走到架子鼓前坐下,拿起鼓槌,试着敲了几下。

起初有些生疏,毕竟很久没碰了,但很快她就找回了感觉。

“咚、嗒、咚嗒嗒……”

简单的节奏响起,与婪翅的胡笳、雪风的琵琶渐渐融合。

虽然风格迥异,但在沙漠的夜空下,竟意外地和谐。

酒意更浓时,林珺然甚至还掏出了一个自带音响的麦克风。

她在沙漠之中举办了一场露天的演唱会,率先开嗓,唱了一首悠扬的沙漠民谣。

她的嗓音清亮中带着一丝慵懒,唱起歌来竟意外地好听。

歌声在夜空中飘荡,篝火在夜风中摇曳,月光如水般洒在每个人身上。

她先开了个头,后来便是各个灵兽你一首我一曲地接了下去。

跟林珺然跟得久了,它们也习惯了她经常突如其来的奇奇怪怪的想法,自然也知道怎么做才能不扫了自家主人的兴致。

反正只要主人不动用灵力,这些娱乐活动其实也挺有趣的。

就这么闹腾到夜半,月亮已升至中天,银辉洒满整片沙漠。

林珺然才终于觉得尽了兴,她放下鼓槌,打了个哈欠。

“好了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她摆摆手,道:

“收拾收拾,该休息了。”

众人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已是子时。

按照胡狐城的规矩,凡人的城镇都有宵禁,此时城门早已关闭,他们是回不去了。

林珺然又不想顶着夜色赶路。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露营吧。”

她做了决定,然后从空间里掏出了许多顶露营的帐篷。

这些帐篷外表看起来与普通帐篷无异,但内里运用了空间拓展技术,每一顶都拥有不小的内部空间,且具备良好的保温、防风、防沙功能。

玄武它们很快将帐篷布置好。

林珺然自顾自挑了其中最豪华的那一顶钻进去睡了。

那顶帐篷内部铺着厚厚的地毯,摆放着一张舒适的大床,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书架和一张书桌。

其余人则各自分配了帐篷。

婪翅与幽荧则表示不需要帐篷。

它们化作原形,栖息在林珺然帐篷外的一根临时立起的杆子上。

既能为她守夜,也能继续吸收夜空中微弱的星辰之力。

沙漠的夜晚很安静,只有风声偶尔呼啸而过,以及远处不知名虫类的鸣叫。

月光如水,洒在帐篷上,在沙地上投下一个个安静的影子。

次日清晨,林珺然在晨曦中醒来。

她推开帐篷的门帘,外面是沙漠的日出。

东方的天际先是泛起鱼肚白,然后逐渐染上橙红、金黄,最后太阳从地平线跃出,万道金光瞬间洒满整片沙漠,将沙丘染成一片温暖的金色。

众人已经陆续醒来,正在收拾营地。

骆驼们安静地在一旁吃草,偶尔发出满足的哼声。

简单的早餐后,一行人沿着神母河逆流而上。

河水由清澈渐变为浑浊,两岸的植被也逐渐稀少。

胡狐城所在的河段是神母河的下游,水势平缓,土地肥沃。

而越往上游走,地势越高,河流也变得湍急,两岸多是戈壁和荒漠。

这样的旅程持续了半个月。

他们穿过了数个小型绿洲,经过了几个规模不大的村落,遇到了几支商队,也避开了几场沙暴。

这一日,他们来到了一个名为末且城的地方。

这是神母河中游的一个重要城池,规模比胡狐城要大上数倍。

城墙高达十丈,用当地特产的黄石砌成,在阳光下泛着温暖的金色。

城门口人流如织,有商队进出,有牧民赶着牛羊,也有像林珺然这样的旅人。

缴纳了入城费后,林珺然带着幽荧走进城中。

末且城热闹而拥挤。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空气中混杂着香料、烤饼、皮革和牲畜的气味。

她随着人流缓缓前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池。

这里的建筑风格与胡狐城又有不同,更多地运用了石材和泥土,屋顶多是平的,窗户小而高。

显然是为了适应寒荒的沙漠地区特有的寒冷干燥。

忽然,前方锣鼓喧天,一列浩浩荡荡的队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那是一支送亲的队伍,规模之大、仪仗之华丽,在末且城这样的地方实属罕见。

队伍最前方是八名手持铜锣的壮汉,他们用力敲击着手中的乐器,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紧随其后的是十六名吹着唢呐、笙、笛等乐器的乐手,演奏着喜庆而嘹亮的乐曲。

再往后,是手持各式仪仗的仆从。还有人捧着花篮,不断向空中抛撒花瓣。

而队伍的中央,是一顶装饰极其华丽的大红喜轿。

那轿子由八名壮汉稳稳抬着,轿身用上好的红木制成,表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轿顶覆盖着红色的丝绸,四角挂着金铃,随着轿子的起伏叮当作响。

最引人注目的是轿身上缀满的金丝银线。

在阳光下,那些丝线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将整个轿子装点得如同移动的宝库。

轿帘是用金线绣成的百鸟朝凤图,帘边还垂着珍珠流苏,每一颗珍珠都有拇指大小,圆润饱满,光泽莹润。

这样一顶轿子,其价值恐怕能抵得上末且城半条街的商铺。

街道两旁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人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这是谁家嫁女儿?这么大的排场!”

“还能有谁,城主娶亲呗!娶的还是中州的仙人呢!自然要办得风光。”

“听说当初聘礼就装了整整五十车,全都是黄金。”

“啧啧,真是奢侈啊……”

林珺然站在人群边缘,静静看着这支送亲队伍缓缓经过。

然后,突然就开口道:

“我们去抢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