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1/2)
“经本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侯亮平,在担任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期间,无视党纪国法,滥用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为谋求个人政治声誉,实施了一系列严重破坏国家司法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一,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诬告陷害罪。”
“经查,被告人侯亮平,为达到其个人政治目的,捏造了汉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同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事实,并伙同他人伪造、编造了部分证据材料,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所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审判长的每一个字,都让侯亮平脸色白了一分。
他曾引以为傲的“完整证据链”,在国家机器的审视下,被证明不过是一个拙劣的谎言。
“二,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滥用职权罪。”
“经查,被告人侯亮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无任何合法授权、未履行任何内部报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散布针对现任高级领导干部的虚假指控。其行为严重超越职权范围,干扰了省委省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引发了严重的舆情危机,致使国家利益和政府声誉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所规定的滥用职权罪。”
侯亮平的身体,开始无法抑制地颤抖。
他曾经最得意的惊天一击,如今成了钉死他的棺材钉。
他以为自己是掀桌子的棋手,殊不知,他自己连棋盘上的棋子都算不上,只是一个被随手丢弃的废子。
“三,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诽谤罪。”
“经查,被告人侯亮平,在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然捏造并散布‘反腐英雄是伪君子’、‘扫黑除恶是政治表演’等大量虚假言论,严重损害了他人名誉。”
“尤其恶劣的是,”审判长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一股压抑的怒火,“被告人侯亮平,明知马云波同志系在缉毒行动中英勇牺牲,并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仍罔顾事实,公然在发布会上将其污蔑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其言论通过媒体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对英雄烈士的朴素情感,严重挑战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根据《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其对烈士名誉的侵害,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审判长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
侯亮平想起了自己当初在发布会上,那种慷慨激昂,那种自以为是的正义凛然。
现在看来,那不过是一场荒唐、可悲、又可笑的独角戏。
审判长放下判决书,“被告人侯亮平,犯诬告陷害罪、滥用职权罪、诽谤罪,数罪并罚。本院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整个法庭,死一般的寂静。
“判处被告人侯亮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砰!”
法槌落下。
声音清脆,决绝。
侯亮平所有的幻想,所有的骄傲,所有的侥幸,瞬间粉碎。
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他的人生,在这一刻,被彻底划上了句号。
“不……”
一声嘶哑的,不似人声的哀嚎,从他的喉咙里挤了出来。
“我不服!这不是审判!这是政治迫害!是报复!”
他疯了一样挣扎起来,两名法警死死地按住他,却依然无法阻止他那癫狂的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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