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你要自首(1/2)
“被告人梁晓晓,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扫清商业障碍,故意杀害他人,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梁晓晓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李梅,在他人胁迫下,参与敲诈勒索犯罪,系从犯。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主犯梁晓晓的多项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最后的判决,如期而至……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梁晓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李梅,犯敲诈勒索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咚!”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死刑。
梁晓晓听着这个结果,脸上没有任何波澜,仿佛早就知道会是如此。
她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李梅听到自己只判了七年,却没有任何喜悦,她瘫软在被告席上,整个人像是被彻底掏空,只剩下无尽的悲哀。
“带被告人退庭。”
……
还是那间阴暗、潮湿的出租屋。
空气里依旧弥漫着一股发霉和劣质烟草混合的怪味。
祁同伟走进去,将那份判决书,递到了周富仁面前。
周富仁迟疑了一下,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颤抖着接过了那几张纸。
他的眼睛,几乎是贴在了纸上。
“……被告人梁晓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被告人李梅,犯敲诈勒索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另查明,十二年前,被告人梁晓晓、李梅合谋陷害周富仁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关冤假错案的平反程序,将依法启动……”
平反。
当看到这两个字时,周富仁的身体,猛地一僵。
他抬起头,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祁同伟。
祁同伟平静地回望着他。
“啊~”
一声不似人声的嘶吼,猛地从周富仁的喉咙里爆发出来。
随后,他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他哭了。
哭着哭着,又开始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
“报应……报应啊!”
那积压了整整十二年的屈辱、痛苦、绝望和仇恨,在这一刻,轰然宣泄。
这个像野狗一样活了十二年的男人,这个被夺走了一切的男人,终于等来了他的清白。
祁同伟就那么静静地站着,看着他在地上尽情地宣泄。
他没有催促,也没有打扰。
他知道,周富仁需要这场彻底的释放。
许久。
屋子里的哭声和笑声,才渐渐平息。
周富仁抬起那张涕泪横流的脸,看向祁同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