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法政分院,律法新篇(1/2)
理工分院的科技之火已然点燃,吸引了无数寒门学子的热切目光,也为咸阳新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然而,赢驷深知,一个强大的帝国,不仅需要锋利的科技之矛与坚固的工程之盾,更需要一套能够维系庞大国家机器高效、公正运转的律法体系与行政骨架。就在理工分院步入正轨之际,备受瞩目的“法政分院”也正式挂牌成立。
与理工分院面向寒门、侧重实务的基调略有不同,法政分院的学员构成更为复杂。其中既有深受卫鞅法家思想影响的年轻官吏,亦有出身世族、意图在未来的权力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子弟,还有一些则是被赢驷“唯才是举”政策吸引来的、精通律令文牍的底层文吏。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目的与理念,汇聚于此。
分院落成典礼上,主持院务的卫鞅,身着肃穆的深衣,目光如炬,发表了铿锵有力的开院训词。他再次强调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核心思想,强调律法乃国之重器,必须成为衡量一切行为的准绳。他的话语带着法家特有的冷峻与决绝,令台下许多出身世族的学员面色微变。
然而,真正在法政分院掀起巨大波澜的,是赢驷在随后一次亲临授课时,所阐述的、超越这个时代的新理念。
赢驷并未全盘否定卫鞅的法家思想,而是在其“法治”的基础上,融入了更为系统的现代法治观念雏形。
“律法之要,首在‘明’。律文需清晰晓畅,使民知所趋避,而非藏于高阁,由吏员随意解释!”
“其次在于‘公’。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此言非虚,当落于实处。执法之权,亦需有所制约,防止滥权!”
“再者,在于‘效’。律法之设,非仅为惩处,更在于定分止争,促进生产,保障民权,提升国之效率!”
“明”、“公”、“效”,这三个字,如同三把重锤,敲击在在场所有学员的心上。尤其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及“制约执法权”的提法,让那些世族子弟脸色发白,也让卫鞅的眼中闪过一丝深思与震动。他追求的“法不阿贵”更多是手段,而赢驷此刻强调的,似乎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制度性平等与权力制衡。
赢驷并未停留在理论空谈。他随即抛出了一个具体的议题,供学员们辩论:
“今有商贾与农人因田地水源归属涉讼,证据皆有不全,依《秦律》,当如何决断?若依‘明、公、效’之原则,又可有何新思?”
此议题犹如投入滚油之水,瞬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一派坚持严格依循现有《秦律》条文,主张在证据不足时,应倾向于保护“耕战之本”的农人,严惩“逐利轻义”的商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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