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草稿(1)(2/2)
那天她去找漫漫玩,被他碰上,拖进荒无人烟的树林里。
他撕她的衣服,摸她的脸,脖子,腿,她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却知道那就是欺负和伤害。
可她反抗不过,反而让他越来越兴奋,无意间踢到裆部,阵痛刺激的郑耀宗更加疯狂。
是那傻小子突然出现,一拳把人打倒。
那时的他十岁,也许比她懂得更多些,所以看到她被撕烂衣服,满脸泪水无助的躺在那,他的眼里全是愤怒。
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她的身上,把人抱到怀里,揉揉奶香的小脑瓜,特温柔的,“没事的珍珍,别怕,他马上就死了。”
缓过来的郑耀宗抄起石头往他头上砸,那血滴到她的手上,吓得她立马起身去护他。
他却跟没事人一样,摘掉帽子戴在她的头上,压低帽檐,揉揉她的脸,“别看,乖乖在这等我。”
可她还是看了,看着他转眼露出嗜血的狠厉,几步冲过去,三两拳把人打倒在地。
他骑在郑耀宗身上,一拳又一拳,生猛的,血腥的,把人打的面目全非,无力反抗,嘴吐鲜血,直至彻底昏死。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一面的他,才明白,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沈京肆。
干妈说她是福星,她原先也以为。
直到那天,郑家人来讨说法,混乱中干妈被扇了一巴掌。她好自责,好心疼,可始终把她护在身后的干妈却不这么觉得。
把人赶走后,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对着躲在房间偷抹眼泪的她说,“宝贝,没事的儿,一点都不疼,等你干爸回来,他会给干妈报仇的。”
干爸回来了,郑母道了歉,可沈京肆也被干爸抽了几十鞭,还要把他送去国外,再不许回来。
她求过,哭过,没有用,只好爬到楼顶,把郑耀宗做的那些事全部喊出来。
可没用,没人信,郑母说她小小年纪心思不正,勾引不成反泼脏水。
沈京肆还是被送走了,走的那天他甚至还在发高烧,看不到她哭的几乎看不清路的眼,瘦到吃点东西就想吐的身体。
那五年,她好几次背着家里,用自己偷偷发表小说挣得钱去美国见他。
他好像有点变了,高了,帅气了,走到哪都是焦点。
可又好像没变,因为只要是在她面前,他永远都是那个阳光,纯粹,有点心眼又不多的傻男孩。
可她却变了,变得更安静,更稳重,不会再任由他牵手,拥抱,也只敢在“熟睡”时,任他亲吻。
所以她说:
「她喜欢了那个护她爱她的男孩十几年,却只敢用假睡的名义放纵内心的眷恋,因为她知道自己不是沈家儿媳的最佳人选。」
几年后,他回来了,一米八几的他在一众同龄人中高大伟岸,拳头更硬,爪牙更尖。
没人不知道,路家孤女是沈家太子爷的掌中宝,人人觊觎她,却不再敢动她,因为被废了一颗睾丸差点归西的郑耀宗是最好的前例。
司尉说过,找不到沈京肆的时候就去找路珍予,以她为圆心,直径不出十米,必有舔狗出没的痕迹。
谁都知道沈京肆喜欢路珍予,却不知,
「在那个温馨的家里生活了20年,没人知道她海鲜过敏,连她自己都快忘记。到底是谁喜欢吃盐焗虾。不是她是他,可她喜欢他。」
而彻底认同“路珍予就是个天煞孤星”这句话,是她23岁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