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杨厂长想和稀泥(1/2)

钟建设从同事那里得知街道办王主任打电话到厂办询问他的情况后,非但没有惊慌,嘴角反而勾起一抹尽在掌握的笑意。

易中海果然去找了他的“靠山”,而这,正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没有立刻采取行动,而是如同往常一样,一丝不苟地完成下午的巡逻任务。

只是在巡逻间隙,他特意去了一趟厂部办公楼,不是去找领导,而是去了档案室,以工作需要为由,调阅了一些近期厂区周边治安情况的汇总记录,以及部分与厂里有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信息,其中就包括了南锣鼓巷街道办的一些协作记录。

他看得很快,但眼神锐利,像是在寻找什么。

下班后,钟建设没有直接回四合院,而是骑着车,来到了离轧钢厂不远的一处略显老旧的筒子楼。

这里是市公安局某分局的家属院,他要拜访他退伍转业时,部队老领导给他写介绍信联系的一位战友,现任分局治安科副科长的赵刚。

这位老战友,才是他在公安系统内真正的“自己人”。

敲开门,赵刚看到钟建设,很是热情:“建设!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在轧钢厂保卫科干得怎么样?没人欺负你这新来的吧?” 赵刚身材高大,声音洪亮,带着一股公安干警特有的爽利和威严。

钟建设笑着进屋:“刚哥,我你还不知道?我不欺负别人就算好了,今天来,是有个情况,想跟你汇报一下,也听听你的意见。”

两人在简陋的客厅坐下,钟建设将院里以易中海为首的一干禽兽的所作所为,以及易中海可能通过街道办王主任向厂里施压的情况,原原本本、条理清晰地告诉了赵刚。他重点强调了易中海等人的“封建大家长做派”、“道德绑架”、“纵容盗窃(棒梗)”、“可能的作风问题(秦淮茹)”以及“试图干扰保卫科正常履职”。

赵刚听着,脸色逐渐严肃起来,他掏出烟递给钟建设一根,自己点上,深吸了一口:“哼!我当是什么事!原来是一群躲在院里搞小山头、歪风邪气的蛀虫!建设,你处理得对!对付这种人,就不能客气!我们公安系统,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破坏群众团结、扰乱基层治安的害群之马!”

他敲了敲桌子:“至于那个什么街道办王主任,她要是识相,秉公处理也就罢了。要是敢徇私枉法,利用职权给你小鞋穿,你直接告诉我!咱们保卫科虽然派驻在厂里,业务上归厂党委监管,但人事和编制直属我们公安系统!还轮不到她一个街道办主任来指手画脚!她要是敢乱来,我就敢以‘干扰公安系统基层单位正常工作’的名义,向区里甚至市里反映!”

有了赵刚这番掷地有声的话,钟建设心里更有底了。

这就是保卫科最大的依仗,相对独立的隶属关系。

轧钢厂厂党委有监管权,但在人事任免和具体业务指挥上,并不能像对普通车间干部那样为所欲为,尤其当保卫干事本身没有犯原则性错误,反而是在积极履行职责的时候。

“刚哥,有您这话我就放心了。”钟建设道,“我估计,那个王主任很快就会有动作,我准备……”

他将自己的一些后续计划低声与赵刚沟通了一番。

赵刚听后,眼中精光一闪,拍了拍钟建设的肩膀:“好小子!有勇有谋!就这么干!需要分局这边提供什么支持,或者造点什么‘势’,随时开口!”

离开赵刚家,钟建设心情更加沉稳。

他已经织好了一张网,就等着鱼儿自己撞上来,或者,等着撒网的人自己跌进河里。

第二天,轧钢厂。

果然,刚上班没多久,厂长杨为民的秘书就来到保卫科,说杨厂长请钟建设同志去他办公室一趟。

科长王振山有些担忧地看了钟建设一眼,低声道:“建设,小心点说话,杨厂长他……” 他欲言又止,显然也知道些风声。

钟建设点点头:“科长,我知道分寸。”

来到厂长办公室,杨为民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里带着一丝审视和不耐烦。他旁边还坐着厂党委书记(主要负责党务和思想工作),一位头发花白、神色较为平和的老同志。

“钟建设同志,坐。”杨为民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钟建设敬礼后,端正坐下,腰杆笔直,目光平静地看着两位厂领导。

“钟建设同志,”杨为民开口,语气带着官腔,“叫你过来,是想了解一下情况,昨天,街道办的王主任打电话到厂里,反映了一些关于你在居住的南锣鼓巷95号院的一些……行为。据说,你和邻居们相处得不太融洽?甚至还发生了一些冲突?有没有这回事啊?”

他刻意模糊了“冲突”的具体内容,想看看钟建设如何反应。

钟建设面色不变,语气沉稳地回答:“报告杨厂长,书记,我在95号院居住期间,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街道、院里的相关规定。至于您提到的‘冲突’,我认为需要具体分析。”

他顿了顿,继续不卑不亢地说道:“例如,有住户当众宣扬封建迷信,污蔑革命同志,我作为保卫干部,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这符合破除封建陋习的精神;有社会青年持械行凶,我作为退伍军人,进行正当防卫并将其制服,这维护了自身安全和院内秩序;有住户子弟屡教不改,偷窃邻里财物,我对其进行惩戒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这有利于维护集体财产和邻里和谐;在厂内,我发现工人消极怠工、作风散漫,依据厂规进行处理,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他将易中海等人对他的指控,一一拆解,全部转化成了自己“履行职责”、“维护正义”的行为,而且桩桩件件都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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