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弑君者与护国公:克伦威尔的共和国实验(2/2)
奥斯曼帝国,托普卡帕宫。
大维齐尔(宰相)向苏丹穆罕默德四世汇报着天幕的景象。
年轻的苏丹饶有兴致地看着。
“一个没有苏丹的帝国?”
他轻蔑地笑了笑。
“就像没有头狼的狼群,终究会陷入混乱,这个克伦威尔,不过是一头暂时占据头狼位置的强壮猎犬,他可以用恐惧统治,但能持续多久?没有神圣的血脉和传统,他的权力就像沙堆的城堡。”
莫卧儿帝国,德里。
皇帝沙·贾汉(泰姬陵建造者)对遥远的岛国发生的剧变感到匪夷所思。
“臣子杀死皇帝,然后自己统治?”
他无法理解这种悖逆人伦纲常的行为。
“在我们这里,即便是最强大的贵族,他们的荣耀也来自于对帕德沙(皇帝)的忠诚,这个克伦威尔,他打破了永恒的秩序,他所建立的一切,必将被诅咒。”
【随着军事威胁的解除,克伦威尔与“残缺议会”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议会效率低下,且试图自我延续,不愿进行有效的改革。克伦威尔希望建立一个更稳定、更能推行清教道德与社会改革的政府。】
【1653年4月20日,克伦威尔对议会彻底失去耐心。他亲自带领一队士兵进入议会大厅,激烈地谴责议员们,称他们为“腐败的、不配承担如此信任的家伙”,随后强行解散了“残缺议会”。此举标志着共和派内部文官政府尝试的失败,权力彻底落入军队手中。】
【此后,克伦威尔尝试建立一个由虔诚信徒组成的“圣徒议会”(小议会),但因其过于理想化且缺乏政治经验,很快陷入困境并自行解散。】
【1653年12月16日,在高级军官的支持下,克伦威尔接受了《政府约法》,就任护国公。英格兰共和国由此进入护国公时期。护国公拥有广泛的行政、军事和部分立法权,其职位虽非世袭,但权力堪比君主。一个以“共和”为名,实则带有浓厚军事独裁色彩的政体就此确立。】
【作为护国公,克伦威尔在内政外交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内政:他推行严格的清教道德法规,禁止赛马、戏剧、赌博等娱乐活动,强调安息日的神圣性。他允许犹太人返回英格兰(自1290年被驱逐后)。在国内,他维持了相对的社会稳定和宗教宽容(主要限于各种新教派别,对天主教仍持压制态度)。】
【外交:他推行积极的贸易和外交政策。发动了对西班牙的战争(1654-1660),夺取了牙买加,扩大了英格兰的殖民地和海上利益。他颁布《航海条例》,打击荷兰的海上贸易,引发了英荷战争并取得优势,有力地维护了英格兰的商业利益。】
【然而,护国公政体始终缺乏稳固的法理基础。克伦威尔多次尝试与各种议会合作,但都因权力分配、宗教政策等问题不欢而散。他始终未能建立一个能被广泛接受的、可持续的继承制度。】
【1658年9月3日(巧合的是,正是邓巴和伍斯特大捷的纪念日),奥利弗·克伦威尔在白厅因疟疾或其他并发症去世,享年59岁。其子理查德·克伦威尔继任护国公。】
宏大的声音在此刻响起,为其充满争议、毁誉参半的后半生落下定论:
【评:其后半生,以雷霆手段审判并处决国王,震惊寰宇,彻底颠覆英格兰千年王政。】
【以铁血征战,平定爱尔兰,征服苏格兰,以残酷手段维护共和国之统一。】
【更解散议会,就任护国公,建立一种介于共和与独裁之间的独特政体,虽维持了国内外稳定,并拓展海外利益,然其权力基础始终依赖于军队,未能解决共和国长治久安之根本问题。】
【其一生,以信仰为旗,以军队为剑,挑战并一度推翻了君主专制,然其缔造之新秩序,亦因其个人权威及制度缺陷,在其身后迅速崩塌,可谓开历史之先河,亦留千古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