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精灵情愫(1/2)

精灵族终究和兽人族不同。

当年堕落之主虽对这批精灵有救命之恩,可要说凭这份恩情就让她们背离族群,难度着实不小——更何况,这份“恩”还得对方肯认才行。

被救下的精灵们非但不愿为堕落之主效力,反而百般激怒他,只求一死。

但堕落之主怎肯浪费这到手的“筹码”,最终强行占有了所有女精灵。

后来在两族交换中,这批精灵被送回了精灵之森,艾尔芙那位敬爱的长辈,也在其中。

以堕落之主的强大天赋,被送回的精灵们无一例外都怀了孕。

按常理,她们诞下的该是魅魔或情欲女妖,这在精灵族内部掀起了轩然大波。

一部分精灵坚持要驱逐这些“被玷污”的同胞,以维护族群的绝对纯洁,绝不能让魔王的子嗣降生。

但以精灵女王为首的另一派却不肯放弃同胞——她们虽携有魔王血统,可身上更流着精灵的血脉。

最终,精灵女王力排众议,借助生命树的力量强行改变了胎儿的属性,让他们得以以精灵的姿态降生。

可堕落之主的影响并未彻底根除,这些孩子外表与普通精灵别无二致,气质却截然不同:若说普通精灵是空谷幽兰,宁静淡雅;这群混血精灵便是带刺玫瑰,妖艳逼人,香气勾魂。

她们的性格并未像魅魔般放荡,却依旧没能被精灵族接纳。

面对族内愈演愈烈的抗议,精灵女王只能做出妥协:将这群混血精灵及其母亲逐出精灵之森核心区域,仅允许她们在森林外围生活。

这决定一石三鸟:既平息了内部不满,又能让她们成为精灵之森的外围屏障;更重要的是,这些混血精灵顶着精灵的样貌,精灵族怕她们真因堕落之主的“威名”在外做出有损族群声誉的事,留在外围也方便掌控。

为了区分,她们被冠以“暗精灵”之名,意为被黑暗侵染的精灵。

族中孩童自小就被告诫,不得与暗精灵过多接触。

可艾尔芙不一样。她小时候曾在森林中迷路,是一位暗精灵母亲救了她——那位母亲本是纯正的精灵,只因生下了暗精灵,便被一同划为异类。

后来随着接触渐多,艾尔芙慢慢知晓了这群暗精灵的遭遇,心中满是不解:这并非她们的过错,为何要遭受这般放逐?

她们除了气质更为妖艳,性格上因深受母亲影响,与其他精灵并无二致。

那时的艾尔芙暗自为她们打抱不平,认定这一切都是堕落之主的错。

可那位救下她的长辈却摇了摇头,轻声说:“其实我们并不恨他。”

艾尔芙满心震惊。

她们所有的苦难都源于堕落之主,若不是他,她们怎会被族人排斥放逐?

长辈却解释道:“若不是堕落之主,我们当时的结局只会更惨。”

说到底,他终究是救了她们的性命。

精灵信奉生命之主,认定生命是神的赐予,绝不可随意轻生。

当年她们虽百般求死,却都被堕落之主识破,未能如愿。

后来被遣返,即便怀了魔王的子嗣,精灵族也只敢提议放逐,而非处死或逼迫她们自戕——精灵族子嗣本就艰难,任何一个胎儿都被视作生命之主的恩赐,擅杀怀孕精灵是族内重罪,没人敢担这份罪责。

哪怕胎儿的父亲是堕落之主这样的魔族,精灵祭司也需祭祀生命之主等候神谕,而仁慈的生命之主,从未降下过赐死任何精灵的谕旨。

这也是大陆上会有流浪精灵存在的原因,她们皆是被放逐之人。

既然活了下来,精灵们即便不愿承认,也得正视堕落之主的救命之恩。

信奉生命之主的精灵,对挽救过自己性命的人,本就有报恩的义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