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律令之严(2/2)

这一看,真是大开眼界,也看得他后背发凉。

竹简上的文字古奥艰深,很多法律术语他连猜带蒙。但大致意思能看懂:《盗律》不仅管偷窃,还管抢劫、拐卖、甚至侵占田地;“伤人以刃”和“斗殴致伤”量刑完全不同;“诬告反坐”原则明确写在那里。《杂律》更是包罗万象,从通奸、赌博到官吏渎职、工程不合格都管。《户律》规定了户籍、赋税、继承。《市律》则详细规定了市场管理、商品质量、价格欺诈(比如张五的罪名)、契约履行等等。

刑罚更是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笞、杖、徒、流、死,还有耐刑、完刑、赭衣等羞辱性刑罚,以及连坐、族诛等残酷的连带责任。

“我的个乖乖……”陈默一边看,一边暗自咂舌。这法律体系,比他想象的要严密和残酷得多!很多在现代看来是民事纠纷或者行政处罚的事情,在这里都可能上升到刑事犯罪,而且动肉刑、劳役、甚至死刑。尤其是对商业行为的管制,极其严格,市籍制度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各种关于商品规格、价格、交易的详细规定,违反的代价巨大。

他也注意到,法律虽然严苛,但也强调证据和程序。比如,抓人需要人赃并获或者有确凿证据,不能随意诬告;判决需要依据律条,不能全凭官员一时喜怒。这让他稍微松了口气,至少不是完全无法无天。

接下来的几天,陈默一有空就泡在书肆啃这些律法竹简。遇到不懂的,就厚着脸皮去请教掌柜,或者旁敲侧击地问问来书肆的士子。他像一块贪婪的海绵,拼命吸收着这些关乎身家性命的知识。

了解越多,他越是心惊,也越是庆幸。心惊于律法的森严,庆幸自己提前做了功课。比如,他之前帮货栈应付地痞时,引用“扰乱市肆”和“贿赂”的罪名,并非信口开河,而是确实在《杂律》和《盗律》里能找到相关或类似的精神。如果他是个真正的法盲,可能当时就选择破财消灾或者硬碰硬,那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一个念头也开始在他脑中萌芽:在这个律法严密但信息传播不便的时代,精通律法,会不会本身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和力量? 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完整的律法条文,全凭口耳相传和官府的告示,很容易因为无知而触法。而那些底层胥吏,则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欺上瞒下,敲诈勒索。

如果他陈默,能比别人更懂法,更清楚其中的界限和漏洞……

这个想法让他心跳微微加速。当然,他不是想去钻法律空子干坏事,而是想更好地保护自己,甚至……在未来有机会时,能利用这种知识优势,为自己争取更大的空间和主动权。

他将看完的竹简小心卷好,归还给掌柜,郑重道谢。

走出书肆,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陈默眯着眼,看着街上为生计奔波、大多对头顶悬着的律法之剑懵懂无知的行人,心中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长安城,在它的繁华、活力与文化底蕴之下,原来还隐藏着如此冷酷而严谨的规则骨架。想要在这里活得更好,走得更远,光是会算账、懂人情、有技术还不够,还必须读懂这套规则,学会在它的框架内跳舞,甚至……在合适的时机,借力打力。

他摸了摸怀里那枚太学博士的名刺,又回想了一下刚啃完的律法竹简,感觉自己对这座帝都的理解,又深入了一层。

“看来,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他低声自语,嘴角却勾起一丝挑战般的笑意。

路还长,但他手中的筹码,似乎又在不知不觉中,多了一枚。而这枚筹码,关乎规则,关乎界限,或许比算盘和棋艺,更为沉重和关键。

(第四十六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