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大唐的天对女人没亮过(1/2)
大唐的天,对没了男人的女人来说,从来就没亮过。
在官府那本厚厚的户籍册上,她们压根不算个“人”。是物件,是挂名,是生是死,是富是穷,自己说了不算。
可活人,总得有条活路。
三更的梆子响了又响,户部值房的蜡烛快烧到底了。灯芯“啪”地爆开个火星,落在承宇刚写好的麻纸上,烫出个焦黑小点。
他放下笔,手指上沾着墨,愣愣地搓着桌沿。
铺开新的麻纸,承宇脑子清醒得很:这事绝不能硬来。要是敢嚷嚷“夫为妻纲不对”,不等天亮,满朝文武的唾沫就能把他淹死。得想个招,既能给女人一条生路,又不至于把朝堂这锅热油给点炸了。
忽然,他脑子里闪过一道光——翻旧档案的时候,见过一卷落满灰的册子。上面写着贞观初年,雍州有个寡妇,家里没男人了,官府特批她立了个“女户”,靠着亡夫留下的几亩田,硬是把女儿拉扯大了。
只是这例子,一直被扔在库房角落吃灰。
下头的官府,要么不知道,要么……装不知道。
有门儿!
承宇眼睛亮了。不用造新法,就把这旧例挖出来,擦亮,磨成一把能用的刀。
他埋头就写。
没过多久,一份条陈写好了,标题四平八稳,全是官腔:
《关于厘清女户登记体例以实户籍暨固税基的若干事宜》。
通篇没提“女权”俩字,但字里行间,全是为了那些活不下去的女人:
开头先捅刀子——上月查户籍,发现长安周边有十七户寡妇,因为没男丁立户,田被族里占了,十亩好地全荒了,朝廷少收了三石粮的税。先把朝廷的肉痛处亮出来。
再引出“女户”这个旧例,把规矩钉死:寡妇没儿子的、丈夫死了娃还小的、招了上门女婿的、官府判了和离回娘家的——这些人都能单独立户,还得发专门的户帖,盖红印,谁都不许不认。
登记手续别折腾人,寡妇带男人死亡证明,和离的带官府判书,到县衙就能办,不用往上跑。还得给女户单独造册,省得跟普通户口混在一起,让小吏钻空子。
最后说权责:女户能种地,能做小买卖,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身子弱干不了徭役?行,交两匹绢布顶上。明明白白告诉上头:这法子,朝廷不亏,还能多收税,稳民心。
末了,轻飘飘加一句:“将女户田亩垦殖率,纳入地方官考核。”就这一句,能逼着下头那些官老爷,真把这事当回事。
说白了,就是把“给女人活路”这回事,从头到脚,套上了官家皮囊。
承宇反复看了三遍,指尖划过“寡母立户可保田不荒”那行字。
承宇确认再没有半点把柄可抓,他深吸一口气,捧着条陈,摸黑敲开了户部尚书——戴胄的房门。
戴胄的书房灯还亮着,桌上堆的文书像小山。老头儿捏着条陈,半晌,没吭声。
“嗒、嗒、嗒……”
老尚书的手指,敲着桌子。一下下,敲在承宇心尖上。
终于,他抬眼看了过来,眼神复杂得像打翻的墨:“承宇,你知道这东西递上去,会是什么下场吗?”
字字带着寒气:
“‘牝鸡司晨’‘阴盛阳衰’‘坏了祖宗礼法’……这些大帽子扣下来,别说你的前程,老夫这把老骨头,都得跟着沾一身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