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袭击者(1/2)
说完这件事,两人又聊了聊,赵兆就打算离开了,毕竟对方白天才参加完亲爹的葬礼,晚上肯定要跟家人聊一聊。
当他走出这栋至少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城堡时,大门外,几辆黑色的车停在门口,十来个北欧人正在穿上护甲,从防水袋里拿出武器来。
【这是什么情况??老公爵死了啊,他们这...】
下一秒,一发利箭嗖的一下飞了过来,躲闪不及的赵兆左肩中箭,其真正可怕之处并不在箭头,而是在箭所附带的属性。
电流烧灼了他的神经,大面积的神经坏死,只在一瞬间就完成,眼前的世界彻底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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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实际上没有。
“奇怪了,怎么还有一个非目标在这”
领队的金发壮汉,他冲提前跑到树上的弓箭手竖了一个大拇指,解决了一个会通风报信的家伙,算是专业能力这一块没有丢下。
强大的电流会烧掉目标的神经系统,但经过定制的箭头,会保留脑细胞,这样一来,对方没了活动能力,同时还能事后审问。
“走,进去!”
见大家已经把装备穿戴上了,队长往前指了指,他们走进城堡里,搜索老公爵的三个子女,准备今晚全部杀干净。
留在树上的弓箭手,他先是看了一眼动弹不得的赵兆,接着又向城堡看过去,当他注视了几秒,开始观察周围情况,确认附近有没有新情况时。
地上的赵兆消失了。
“额...他身体都动不了了,怎么还消失了?”
弓箭手收起弓,拿出一把单刀,强壮的肌肉保持着一种放松的姿态,这不是等死,而是他比自己那个小队里大半的人都要强。
因为弓箭手身体单薄,被战士找到脸上来,就容易被对方一刀一个的刻板印象,出自游戏跟影视作品。
事实上,人家压根就不分家。
战士是包括弓箭手的。
你拉不开弓,那就发个叉子去当炮灰,你拉不开弓,但有点力气,能听得懂命令,就可以成为杂兵方阵的一员。
你能开弓还能听得懂命令,那从这一步开始,你就不再是炮灰跟杂兵了,而是将领手下随时可以踏入精锐的准精锐了,毕竟弓跟箭也不便宜,不能开弓,给你发这个,纯浪费军饷。
还不如给你发个《生锈的小木头箭》让你去消耗敌人的体力或者箭矢。
如果你骑术了得,正好有多余的马,还给你配了重甲。
那你的名字就叫做《具甲重装弓骑兵》
武器上必定会有弓、剑、长枪。
冲锋、近距离挥砍、远距离射箭,业务能力这一块已经算得上是亲兵水准。
所以弓箭手本人并不弱,有异能跟装备在,他远近距离都能玩的明白。
锋利的目光在黑暗中搜索着,可即便有着一双异能眼睛,可以肉眼看热成像,可他依旧没有在今天这个英伦三岛阴雨连绵的日子里发现赵兆的身影。
除去城堡那边木柴燃烧的热量,周围百米的森林跟草坪之中,他都找不到赵兆。
【奇怪了,他去哪了?】
【等等...他的异能是什么?】
【他没有陷入昏迷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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