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鬓发染成暖金色(1/2)

李秋月蹲在灶台前添柴,火光把她垂落的鬓发染成暖金色。灶膛里的柴火噼啪作响,映得她侧脸的轮廓柔和得像山涧里浸过的玉石,可那双往日里总含着笑意的眼睛,此刻却蒙着一层化不开的雾。锅里的玉米糊糊咕嘟冒泡,热气顺着锅盖缝钻出来,混着柴火的烟味,成了这屋里唯一的活气。

她听见院门外传来熟悉的脚步声,不是大山那双沾着泥的胶鞋踏在石板上的沉实,而是刘佳琪常穿的那双白色运动鞋,鞋底蹭过地面时带着轻飘的响。心猛地往下沉,手里的柴禾没拿稳,半截掉在地上,火星子溅到裤脚,烫得她慌忙往后缩。

“秋月姐,在家啊?”刘佳琪的声音隔着门板飘进来,带着点刻意放软的甜,“我刚从镇上回来,给大山哥带了两包他爱吃的芝麻糖,顺便来看看你。”

李秋月没起身,指尖攥着灶台边的抹布,布料粗糙的纹理嵌进掌心。她知道刘佳琪来干什么,就像知道后山的酸枣什么时候红、门前的玉米什么时候该掰——这些日子,大山总说去邻村帮人修屋顶,回来时裤脚上沾着不属于自家田地的碎草,口袋里偶尔会露出半张女人用的碎花纸巾。她没问,山里的女人都懂,有些事捅破了,就像玉米杆断了芯,再也撑不起一穗粮食。

“进来吧,门没锁。”她开口时,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哑,赶紧清了清嗓子,把掉在地上的柴禾捡起来,重新塞进灶膛。

刘佳琪推门进来,身上带着一股城里香皂的香味,和这屋里的烟火气格格不入。她穿了件粉色的连衣裙,裙摆到膝盖,露出的小腿又白又细,不像山里女人那样带着日晒的麦色。手里拎着个塑料袋,里面果然装着两包芝麻糖,还有一瓶印着英文的护手霜。

“秋月姐,你看你,做饭还穿着这么旧的衣裳。”刘佳琪走到灶台边,眼神扫过李秋月身上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语气里带着点不自觉的优越感,“我上次给你的那瓶护手霜,你怎么不用啊?你这手糙的,摸上去都硌得慌。”

李秋月把手往身后藏了藏,那瓶护手霜她放在柜子最里面,舍不得用。山里的女人哪用得上这个?天天刨地、喂猪、洗衣做饭,再好的膏霜抹上去,半天就蹭没了。可她没说这些,只是扯了扯嘴角:“放着了,等天冷了再用。大山没在家,你要是找他,他去后坡割草了。”

“我知道,”刘佳琪笑着坐到桌边,把塑料袋放在桌上,“我刚从后坡过来,看见大山哥在那歇着呢,我没好意思打扰他,想着先过来跟你说说话。”

李秋月的手顿了顿,锅里的玉米糊糊已经开始往外溢,她赶紧掀开锅盖,热气扑得满脸都是,趁机抹掉了眼角的湿意。“有啥好说的?我这天天围着灶台转,也没什么新鲜事。”

“怎么没新鲜事啊?”刘佳琪往前凑了凑,声音压低了些,像是在说什么悄悄话,“秋月姐,我跟你说,我爸妈托人在城里给我找了个工作,在服装店卖衣服,一个月能挣三千多呢。”

李秋月搅着锅里的糊糊,没接话。三千多,对她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够他们家买半年的化肥,够给大山买两双耐穿的胶鞋,够给娃交一年的学费——如果他们有娃的话。结婚五年,她的肚子一直没动静,大山嘴上没说什么,可每次村里有人抱着娃路过,他都会忍不住多瞅两眼。

“我本来不想去的,”刘佳琪继续说,手指绞着连衣裙的衣角,“可我爸妈说,总在山里待着没出息。再说,大山哥也劝我去,说年轻人就该去城里闯闯。”

李秋月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疼得她呼吸都慢了半拍。大山劝她去?他从来没跟自己说过这些。每次她跟他说想攒点钱,去镇上给家里添个洗衣机,他都说“凑活用吧,山里人没那么金贵”;每次她跟他说想让他陪自己去县城赶个集,他都说“忙着呢,地里的活还没干完”。可他却劝刘佳琪去城里闯闯,还会记得她爱吃芝麻糖,会收下她给的护手霜。

“那挺好的,”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城里比山里好,能多见见世面。”

“我也觉得挺好的,”刘佳琪的眼睛亮了起来,“就是有点舍不得大山哥。你说,我要是去了城里,大山哥会不会想我啊?”

这句话像一块石头,重重地砸在李秋月的心上。她猛地抬起头,看向刘佳琪,才发现对方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挑衅。原来刘佳琪不是来“说说话”的,她是来宣战的,像一只骄傲的小母鸡,跑到别人的鸡窝前,宣告自己看上了这里的公鸡。

“大山是我男人,”李秋月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他想不想谁,只有我知道。”

刘佳琪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那副甜腻的模样:“秋月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觉得,我跟大山哥特别投缘。我们都喜欢听城里的歌,都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可你……”她顿了顿,意有所指地看了看李秋月,“你好像就喜欢待在山里,守着这几间破房子,守着几亩破地。”

“这破房子是我跟大山一砖一瓦盖起来的,这破地是我们一锄头一锄头刨出来的,”李秋月站起身,灶台边的火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墙上,像一尊沉默的雕像,“你喜欢城里,你就去,别在这说我们山里人的日子不好。”

“我没说不好,我就是觉得可惜了大山哥,”刘佳琪也站起来,语气里多了几分委屈,“他那么能干,长得有精神,要是跟我去了城里,肯定能有大出息,不至于一辈子困在这山里,跟你一起受苦。”

“受苦?”李秋月笑了,笑声里带着点自嘲,“我跟大山一起种玉米、种土豆,一起喂猪、养鸡,一起在冬天的夜里围着炕桌吃红薯,我觉得这不叫受苦,这叫日子。你以为城里的日子就好过?你去卖衣服,要遭顾客的白眼,要受老板的气,你以为大山跟你去了,就能有大出息?”

刘佳琪被她说得脸通红,眼圈也有点红了:“我不管,反正大山哥说了,他会等我。等我在城里站稳了脚跟,就回来接他。”

“他不会去的。”李秋月笃定地说。她了解大山,就像了解自己掌心里的纹路。大山是山里的汉子,他的根在这里,在这片他种了一辈子的土地上,在这栋他亲手盖起来的房子里,在她这个跟他过了五年的女人身上。他或许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或许会对刘佳琪有过片刻的动心,但他绝不会丢下这里的一切,跟刘佳琪走。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了大山的脚步声,沉实的,带着泥土的重量。李秋月和刘佳琪同时看向门口,空气瞬间变得安静,只有锅里的玉米糊糊还在咕嘟作响,像是在为即将到来的对峙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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