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不怕蹲大牢(2/2)
他吐出一口烟,目光落在她压在杯底的药盒上,“但我警告你——别在我眼皮底下玩花样。我不在乎你过去干过什么,但你要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让你在这条路上走不下去。” 他说完,转身要走。她突然冲上前一步,抓住他的手腕。
“我喜欢你!”
她几乎是喊出来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一直都喜欢你!从那次你帮我捡起散落的书本开始,我就想做个好女孩了!我不想再和那些人混了,我想跟你一起走,好好活着不行吗?” 他低头看着她的手,没甩开,也没回应。几秒钟后,他缓缓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掰开她的手指,动作不重,却坚决。
“喜欢一个人,是想让她过得好。”
他声音低沉,“不是拿她当垫脚石,去踩另一个人。” 他走出房间,随手带上门。
楼道里的灯闪了闪,映着他冷峻的侧脸。
他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她确实想变好。
他比谁都清楚,有些路是染血的泥沼,一旦抬脚迈入,便会从骨缝里渗进脏污,任你用多少清水、多少岁月去洗,那股腥气也只会在骨子里越沉越深,永远别想清白。
他早把自己的命扔进了这泥沼里,脏与不脏,于他而言早已没了分量。
可孟絮絮不行——她是他在暗夜里攥着的唯一一点光,是他骨血里仅剩的干净念想,他哪怕自己被泥沼吞得尸骨无存,也绝不能让那脏污溅到她半分,连一丝风险的影子,都不能落在她身上。
旁人说他偏心,说他疯魔,可他偏就认了。
偏心又如何?疯魔又怎样?从那些与她相依为命的日子里,他早就把“宠她”“护她”刻进了骨子里,成了戒不掉的本能。
他这一生早被宿命钉死在了黑暗里,可他的絮絮,得留在光里。
这不是选择,是他从遇见她那天起,就注定要扛到死的命。
而他,只需要继续往前走——带着该带的人,防着不该信的人,一步都不偏。
他回到302门口,屋里安静了几秒,然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门开了,孟絮絮站在里面,眼神清澈,不像有事发生的样子。
他走进去,反手锁门,把钥匙放回口袋。
他没提刚才的事。他知道有些话不必说破,有些局也不必拆穿。
他抬眼看向她,“可能会颠一点,但安全。” 她点点头,没问为什么。他也没解释。
窗外风起,吹动窗帘一角,微光斜照进来,落在他半边脸上,明暗交错。 他知道夏婼不会轻易罢休。但她也不敢再轻举妄动。
然后他坐回椅子上,脱掉外套搭在椅背,解开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露出颈侧那道旧疤——是早年修车时被铁皮划的,已经褪成淡白色。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像是要休息。 房间里安静下来,只有泡面桶里热水咕嘟的轻响。
她以为他睡着了,可过了许久,他忽然开口,声音低而沉。
“你吹口哨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干嘛。”
他依旧闭着眼,嘴角却微微扬了一下。
“以前笑你跟狗说话,其实我一直记得。你小时候救的那只三花猫,也是这么叫来的。” 她说不出话。
她压根没寻思,他居然还记得这些事儿。那些她以为早被忘到后脑勺的细碎日子,原来都被他好好收着,不知道搁在哪个旁人看不见的地方。
没等她缓过神,他又开口了:“下次别自己硬扛。你想喊就喊,想跑就跑,别管我。”
他睁开眼看向她,眼神亮得很,一字一句说得特实在:“我不怕蹲大牢,就怕你出事儿。”
这话没什么花里胡哨的修饰,也没故意煽情,可听在耳朵里,偏偏像块小石头似的,砸得人心口发闷。
他说得那么坦然,跟说 “今天吃了饭” 似的平常。其实他的心思特简单:你可以脆弱,因为我够结实,能替你扛;你可以往后退,因为我敢往前挡;你可以靠着我,因为我绝不会垮。
这不是啥甜言蜜语的承诺,也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是他拿自己整个命撑起来的底气。
她没说话,悄悄翻了个身,背对着他,没让他看见自己眼眶红了的模样。
他也没再多说啥,重新闭上眼,呼吸慢慢变得平稳。窗外的风刮过树梢,沙沙响,跟轻轻叹气似的。旅店里那台老挂钟 “滴答滴答” 地走,时间就这么一点点滑向了深夜,连空气都变得安安静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