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王府狼王,医宠争食(1/2)

昭阳留雪团在长乐宫的时日,终究是有限的。

待得刘府一案的风波稍平,萧彻便以雪团野性难驯、恐扰宫闱为由,将它接回了安王府。临别那日,昭阳红着眼眶,往雪团怀里塞了满满一袋肉干,千叮万嘱让它常回宫里看自己,雪团似懂非懂地蹭了蹭她的手背,冰蓝色的眸子里竟也透着几分不舍。

回府的路上,雪团窝在萧彻的狐裘大氅里,时不时探出头,对着窗外掠过的宫墙呜咽两声,惹得萧彻失笑,指尖轻轻点了点它的鼻尖:“怎的,还舍不得你的小公主了?”

雪团甩了甩尾巴,又蜷回他怀里,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自雪团归府,安王府的守卫部署,竟悄然多了一项新章程。

玄一玄二领着玄字卫的人,早摸清了雪团的习性——这极北雪狼的嗅觉,比府里驯养的猎犬还要灵敏数倍,能隔着数丈远嗅出陌生人身上的杀气与毒药气息;它的听觉更是敏锐,夜里哪怕是风吹草动,或是密道里传来的细微声响,都逃不过它的耳朵。

玄一率先想到了法子,每日夜里,让雪团跟着暗卫们轮班巡夜。雪团不必跟着他们隐匿身形,只消蹲在王府的高墙之上,或是守在密道入口,但凡有异动,便会发出低低的嘶吼示警。

起初,玄字卫的人还有些不以为然,觉着让一只幼崽参与守卫,未免太过儿戏。可没过几日,雪团便立了功——有个擅长缩骨功的刺客,想从王府的排水口潜入,刚摸到洞口,便被雪团闻出了身上的血腥味。小家伙一声低吼,纵身扑过去,死死咬住了刺客的脚踝,任凭那人如何挣扎都不松口,直到玄二带着人赶到,将刺客生擒活捉。

经此一事,玄字卫的人彻底服了。

往后巡夜,雪团俨然成了他们的“编外统领”。玄一会特意给它留一个高处的位置,玄二则每日亲自挑选上好的肉脯,当作它的“俸禄”。雪团也越发有模有样,每日晨昏定省般跟着暗卫们巡遍王府的角角落落,遇上玄字卫的人演练身法,还会蹲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两声低吼,像是在点评他们的招式。

萧彻坐在暖阁里,听着玄一禀报雪团的“功绩”,唇边的笑意从未断过。他从未想过,一只雪狼幼崽,竟能成为安王府的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唯独让王府上下哭笑不得的,是神医莫野与雪团的“争食之战”。

莫野自住进安王府,便得了萧彻的特许,府里的膳食向来是挑最好的备着。他素来爱吃荤腥,尤其偏爱炙烤得外焦里嫩的酱肘子,还有炖得酥烂的肉骨。偏生雪团的口味与他如出一辙,且嘴馋得很,但凡闻到肉香,便会迈着小碎步,颠颠地跑到莫野的房门口蹲守。

那日午后,莫野刚端着一盘酱肘子进了屋,正准备大快朵颐,一转身,便见雪团蹲在门槛边,冰蓝色的眸子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盘子,尾巴摇得像拨浪鼓。

莫野挑眉,故意夹起一块最大的肘子肉,在雪团面前晃了晃:“小家伙,这是我的,没你的份。”

雪团低呜一声,往前凑了两步,爪子扒着门槛,眼神里满是渴望。

莫野偏不让它得逞,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大口,咂咂嘴:“啧,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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