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跨界拓局,律法为先(2/2)

我提出疑问:销售环节的法律风险怎么控制?比如宣传口径和合同条款。

苏晴立刻回应:这部分我们已经草拟了标准文本。根据《广告法》,所有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最高级唯一等绝对化用语,涉及非遗传承人的合作必须出具授权书,避免虚假宣传。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严格按照住建部的示范文本拟定,补充条款中明确非遗配套设施的交付标准和保修责任,比如社区内的陶艺工坊设备保修期限、传统园林的维护责任划分等,都有明确约定。

她拿出另一份文件:我们还梳理了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房地产纠纷中常见的逾期交房、产权办理问题,在合同中设置了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同时预留了争议解决条款,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降低后续维权成本。

张诚这时插入话题:刚才法务提到的资质问题,补充一点——暂定资质有效期一年,到期前需要申请转正,我们已经提前准备了业绩证明材料,确保后续开发不受影响。另外,根据地方政策,融合文化产业的地产项目可享受契税减免15%的优惠,我们已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预计能节省600多万元税费。

会议进行到正午,阳光透过百叶窗在文件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汇总各方意见:目前来看,项目的核心可行性已具备,但法律合规是底线。现在明确下一步工作:第一,投资拓展部三天内完成最终版《立项建议书》,附土地招拍挂的详细流程时间表,确保符合政府出让程序;第二,法务部一周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的审核,重点核查权属保证、规划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同步准备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第三,成本部结合法务意见,更新动态成本表,将合规成本足额计提;第四,项目总对接设计单位,出具融合非遗元素的初步方案,下周提交规划部门预审,避免后期反复修改。

我看向苏晴:资质维护和行政审批的时间节点要精确到天,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满足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法定条件,法务部要全程跟踪。

苏晴点头记录:明白,我会制定《法律合规节点管控表》,每个审批环节都安排专人对接,留存书面回执,确保程序可追溯。另外,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个时限不能超。

周瑾补充道:施工方面,我会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专项合规方案,包括文物保护措施、环保措施等,报住建部门和文物部门双重备案,确保施工过程不触碰法律红线。

散会前,我做最后强调:跨界做地产,我们的优势在非遗资源,但短板在行业经验,所以法律程序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所有部门每周五提交合规工作周报,法务部负责汇总风险预警。沈知夏那边我会同步情况,他的非遗资源能为项目提供内容支撑,但核心的法律和开发流程我们必须自己把控好。

走出会议室时,特助递来一份刚收到的文件:陈总,这是自然资源局发来的地块规划条件补充说明,特别提到商业部分的非遗展示空间需符合《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我翻开文件,阳光正好落在合规性审查几个字上。虽然沈知夏不在场,但非遗与地产的融合之路已迈出第一步,而坚实的法律基础,正是这条新路上最关键的基石。回到办公室,我给沈知夏发去消息:项目启动会顺利,法律流程已梳理清晰,等你回来细聊非遗元素的落地细节。

很快收到回复:老艺人听说要建非遗主题社区都很兴奋,注意别太累,晚上给你带惠山泥人的新样品。指尖划过屏幕,我拿起苏晴送来的法律文件开始逐页审核,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得整个办公室暖意融融。跨界拓局虽充满挑战,但只要守住法律底线,一步一个脚印,总能在地产行业闯出属于我们的、带着非遗温度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