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晨跑追影,热搜碎梦(1/2)
五月的晨曦带着几分凉意,穿透窗帘的缝隙,落在卧室的地板上,勾勒出一道细长的光斑。我从床上坐起身,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昨晚整理非遗文创推广方案到深夜,此刻眼底还带着淡淡的疲惫。但想到那个深埋心底的名字,想到他挺拔匀称的身形,我还是咬牙掀开被子,起身换上运动装。
一件黑色的北面外套,搭配一双穿了有些时日的耐克跑鞋——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运动装备。以前和沈知夏在一起时,他总爱拉着我晨跑,说运动能让人保持清醒,还能顺便看看城市的日出。那时候的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运动短裤,身姿挺拔,跑起来步伐轻快,阳光洒在他身上,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身材一直比我好太多,宽肩窄腰,手臂线条流畅,那是常年劳作和坚持运动的结果。而我,以前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晨跑也总是半途而废,如今分开了,却突然生出一股较劲的念头,想试着把身体练得好一些,仿佛这样,就能离他曾经的模样,近一点。
推开家门,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带着草木的清香和露水的湿润。小区里很安静,偶尔能看到几个同样晨跑的居民,还有提着菜篮去早市的老人。我沿着熟悉的路线慢跑起来,北面外套的拉链拉到胸口,挡住了晨间的凉风。起初跑得有些吃力,呼吸急促,双腿沉重,跑了没多远就想放弃。可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沈知夏跑步时的身影,他曾经笑着鼓励我:“慢慢来,坚持下去就好了,你看,日出多好看。”
我咬了咬牙,调整呼吸,放慢脚步,一点点往前跑。沿途的风景渐渐变得清晰,路边的梧桐树抽出新的枝叶,翠绿的叶片上沾着晨露,折射出细碎的光芒;花坛里的月季开得正盛,红的、粉的、黄的,争奇斗艳,散发着淡淡的花香。跑过街角的公园时,看到几个孩子在草坪上追逐打闹,笑声清脆,像极了非遗社区里那些孩子的欢歌。
不知跑了多久,汗水浸湿了后背,呼吸也渐渐平稳下来。我停下脚步,靠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看着东方的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一轮红日缓缓升起,将天空染成了暖橙色。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驱散了晨间的凉意,也让心里的郁结,稍微缓解了一些。
以前和沈知夏一起晨跑时,我们也常常在这里看日出。他会从口袋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温水,递到我手里,笑着说:“你看,坚持下来就有收获,日出是不是很美?”我当时总会点点头,心里却更多的是依赖他的陪伴,而非真正喜欢晨跑本身。如今独自一人站在这里,看着同样的日出,心里却空落落的,连风都带着几分孤寂。
休息了十几分钟,我起身往家走。晨跑后的身体有些酸胀,却也透着一种久违的舒畅。回到家,管家已经准备好了早餐,一杯热牛奶,几片全麦面包,还有一盘切好的水果。我简单吃了几口,就径直走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
换上干净的家居服,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习惯性地打开微博。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浏览着最新的新闻和动态,心里还在回味着晨跑时的感受,想着以后要坚持下去。可就在这时,一个醒目的热搜词条,像一把淬了冰的刀子,狠狠扎进我的眼里——“沈氏集团小少爷有不知名男暧昧对象”。
“沈氏集团小少爷”——这个称呼,除了沈知夏,还能有谁?我的心脏猛地一缩,指尖冰凉,几乎握不住手机。脑海里瞬间一片空白,只剩下那个刺眼的词条,反复在眼前闪现。我颤抖着手指,点开了那个热搜。
页面加载出来的瞬间,一张模糊的照片映入眼帘。照片是在一家高级餐厅的门口拍的,沈知夏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深灰色西装,比以前多了几分商业精英的沉稳气场,却依旧难掩眉眼间的温和。他的身边站着一个身形清瘦的男人,穿着白色的衬衫,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两人并肩走着,距离很近,沈知夏微微侧着头,似乎在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而那个男人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眼神里透着几分亲昵。照片的配文写着:“沈氏集团继承人沈知夏深夜与神秘男子共进晚餐,举止亲密,疑似新恋情曝光。”
下面的评论区已经炸开了锅,网友们议论纷纷:“哇,沈少竟然喜欢男生?之前完全没听说过啊!”“那个神秘男子是谁啊?看起来很斯文的样子,是圈内人吗?”“沈氏集团这么大的家业,继承人的感情生活果然备受关注!”“之前听说沈少一直专注于非遗文化,没想到突然爆出恋情,反差有点大啊!”
我一遍遍地刷新页面,看着那些刺眼的评论,看着那张模糊却足以刺痛人心的照片,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喘不过气。原来,他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陪伴,而我,还在这里傻傻地坚持着晨跑,傻傻地想念着那些早已逝去的时光。
分手是我提的,是我亲手推开了他,我没有资格难过,没有资格指责,更没有资格奢求他一直停留在过去。可道理我都懂,心里的疼痛却丝毫没有减少,像潮水般涌来,将我淹没。我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起他曾经说过的话,想起他眼里的温柔和坚定,那些画面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可如今,他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
我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脚步踉跄地走向厨房。心里的憋闷和疼痛无处宣泄,只想找点什么来麻痹自己。打开冰箱,里面依旧摆满了各类酒水,我随手拿出一罐冰镇啤酒,拉开拉环,“砰”的一声轻响,白色的泡沫顺着罐口溢出,溅在手指上,冰凉刺骨。
我仰头喝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淡淡的麦芽香气,却丝毫无法缓解心里的灼痛。反而像是火上浇油,让那些压抑的情绪,更加汹涌地爆发出来。我靠在厨房的料理台上,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啤酒,视线模糊,脑海里全是那张热搜照片,全是沈知夏和那个陌生男人并肩的身影。
他曾经说过,这辈子只想和我一起,守护非遗社区,守护那些老手艺,守护我们的小家。可现在,他不仅放弃了非遗社区,回到了沈氏集团,还身边有了新的人。那些曾经的誓言,那些美好的约定,难道都只是随口说说的谎言吗?还是说,在他心里,我和那些非遗手艺一样,都是可以随时放弃的东西?
我知道自己这样想很偏激,很无理取闹。是我先提的分手,是我先否定了他的梦想,是我先选择了放手。可感情这东西,哪里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我可以欺骗别人,说自己已经释怀,说自己过得很好,可骗不了自己的心。那颗被他温暖过、照亮过的心,在他离开后,就一直空着,无论用多少工作、多少忙碌去填补,都无济于事。
啤酒一罐接一罐地喝着,冰箱里的啤酒被我拿出来好几罐,空罐散落在流理台旁,像一个个破碎的梦。酒精渐渐上头,头晕目眩,可心里的疼痛却丝毫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清晰。我想起我们第一次一起晨跑时的场景,他耐心地教我调整呼吸,笑着给我递水;想起我们在苏州拙政园看日出,他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发顶,说“有你在真好”;想起我们在非遗社区的夜晚,一起整理老艺人的作品,他说“以后我们老了,就守着这里,看着孩子们长大”。
那些画面,曾经是我心里最珍贵的宝藏,如今却变成了最锋利的刀子,一刀刀割在心上,鲜血淋漓。我靠在冰冷的墙壁上,身体顺着墙壁缓缓滑落,坐在地上,肩膀控制不住地颤抖。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砸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像极了那些被我亲手摧毁的时光。
手机还握在手里,屏幕上依旧是那张刺眼的热搜照片。我颤抖着手指,点开沈知夏的微博——他的微博很少更新,以前大多是关于非遗社区的动态,分享孩子们的作品,记录老艺人的手艺,偶尔也会发几张我们一起拍的照片,虽然没有露脸,却能感受到满满的幸福。可现在,他的微博最新一条更新,停留在三个月前,内容是关于非遗社区文创产品上线的消息,没有任何个人动态。
或许,他真的已经彻底放下了过去,开始了新的生活。那个在他身边的神秘男子,或许才是能陪他走进豪门生活的人,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相似的圈子,而我,不过是他生命中一段短暂的插曲,一个不合时宜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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