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推动基层治安考核改革,树立实干导向(1/2)
全省智慧治安全面落地后,祁同伟并未停下优化工作的脚步。在带队赴基层调研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制约治安工作质效的深层问题——基层治安考核存在明显的“重破案率、轻民生服务”倾向。
在某地市的基层派出所,祁同伟看到这样的场景:同事们为了冲刺月度破案率指标,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已发案件的侦破中,却无暇顾及社区的反诈宣传、矛盾调解等预防性工作;某社区因长期缺乏民警常态化走访,邻里纠纷积压成群体性矛盾,最终引发治安事件;还有偏远乡镇的派出所,为了提升破案率,对辖区内的独居老人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安保等民生服务事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基层民警坦言:“我们也想多做些预防工作,可考核里破案率占了七成权重,要是破案率不达标,全年评优都没希望,只能先顾着破案。”这句话戳中了祁同伟的痛点——考核指挥棒的偏差,正在让基层工作偏离“预防为主、服务为民”的核心。
回到st后,祁同伟立刻牵头成立专项调研小组,对全省16个地市的基层治安考核体系进行全面摸排。调研数据显示,全省有12个地市的考核指标中,破案率权重超过60%,而群众满意度、矛盾化解率、预防犯罪成效等民生类指标权重不足20%,这直接导致基层形成了“重打击、轻预防,重破案、轻服务”的工作惯性,部分区域甚至出现“为了破案率选择性执法”的现象。
“考核导向决定工作方向,不改革考核体系,智慧治安的成效也难以长期巩固。”祁同伟在调研总结会上语气坚定,“我们要让考核指挥棒指向‘为民服务、源头治理’,让基层民警从‘被动破案’转向‘主动预防、贴心服务’。”
经过一个月的反复研讨、征求基层意见,祁同伟牵头制定了《全省基层治安考核改革方案》,方案的核心是重构考核指标体系,树立鲜明的实干与民生导向:
调整核心指标权重,突出民生服务
方案将“群众满意度”“矛盾化解率”“预防犯罪成效”“民生服务响应速度”等4项指标纳入核心考核范畴,整体权重提升至60%。其中,群众满意度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调查,矛盾化解率要求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预防犯罪成效以辖区案件发生率、隐患整改率为核心依据,民生服务响应速度则以“省级治安”app的群众评价为参考。同时,将传统的“破案率”指标权重从60%以上降至20%,并新增“破案质量”指标,考核案件侦破后的追赃挽损、群众反馈等,杜绝“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
设立专项奖励,鼓励民生服务创新
方案专门增设“民生服务创新奖”,每年评选10个基层创新案例,对在警民联动、反诈宣传、特殊群体守护等民生服务领域有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获奖情况纳入干部评优晋升的参考依据。比如,针对老旧小区的“警民共建平安站”、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守护计划”、针对老年群体的“反诈暖心课堂”等,都可参与评选。
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兼顾区域实际
考虑到城乡、区域间的治安基础差异,方案制定了差异化考核标准。对城市社区,侧重考核智慧设备应用、邻里纠纷化解、反诈宣传覆盖;对偏远乡镇,侧重考核特殊群体守护、治安隐患排查、应急响应能力;对工业园区,侧重考核安全生产联动、劳资纠纷调解,避免“一刀切”考核带来的基层负担。
完善考核监督与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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