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回忆原作贪腐链条,完善避坑清单(1/2)
纪检组约谈结束后,祁同伟没有立刻继续准备采访,而是靠在床头,陷入了沉思。这次后勤采购贪腐事件,虽然只是一个“小范围、小额”的问题,但却让他联想到了《人民的名义》中那些“大规模、系统性”的贪腐案件——尤其是山水集团和赵瑞龙的贪腐链条。
他记得很清楚,原作中,山水集团最初只是一家不起眼的房地产公司,赵瑞龙通过“小额利益输送”,比如给某些官员送些土特产、安排几次旅游,逐步拉拢腐蚀干部,然后再利用这些干部的职权,承接小规模的市政工程,积累资本和人脉。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益输送的规模越来越大,合作的项目也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覆盖汉东省多个部门的贪腐链条,牵扯出了高育良、祁同伟等一大批高级干部。
“小贪腐不制止,终将演变成大腐败。”祁同伟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这次李建军的“高价采购”,虽然涉案金额只有两万多元,但本质上和山水集团的“小额利益输送”一样,都是“权力寻租”的开始。如果这次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李建军很可能会变本加厉,从“高价采购药品”扩展到“高价采购防护装备、食品饮用水”,甚至和张磊合作,成立更多空壳公司,承接更大规模的后勤项目,最终演变成“系统性贪腐”。
而自己,作为这次问题的发现者,不仅要避免被牵连,更要从中吸取教训,建立“长期避坑思维”——避坑不能只靠“先知”,更要靠“主动预防”,在问题萌芽阶段就将其扼杀,这样才能在官场中长久立足。
想到这里,祁同伟拿出笔记本,翻到“避坑清单”那一页,用红色的笔开始补充新的避坑要点:
新增避坑要点(基层工作专项)
警惕“小额利益关联”,拒绝“人情腐蚀”
基层工作中,难免会接触到乡镇企业、个体商户等,可能会遇到“送土特产、请吃饭、帮小忙”等小额利益诱惑。需明确:所有超出正常工作范畴的“人情往来”,都可能是“腐蚀的开始”,一律拒绝,避免“从小额接受发展到大额受贿”。
举例:若乡镇企业老板以“感谢工作支持”为由,送本地特产(如烟酒、茶叶),需当场婉拒,说明“按规定不能接受馈赠”;若对方坚持,可将物品上交单位纪检部门,留存记录。
不与“资质不明、背景复杂”的企业\/个人合作
基层工作中,涉及采购、项目合作等事项时,需严格核查合作方资质:优先选择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500万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若合作方是新成立企业,需额外核查法人背景、股东信息,确认无“领导亲属关联”“空壳公司”嫌疑。
操作步骤:1 要求合作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2 通过“汉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记录;3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侧面了解企业口碑;4 若发现任何疑点,立即暂停合作,向领导汇报。
定期自查经手工作的合规性,建立“风险台账”
每周花1小时,梳理自己经手的工作(如签字的报表、参与的项目、接待的人员),对照单位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检查是否存在“程序违规”“证据不全”“表述模糊”等问题。
建立“风险台账”,记录:1 存在风险的工作事项;2 风险点(如“报表数据与原始凭证不符”“合作方资质待核实”);3 整改措施(如“重新核对数据”“补充资质证明”);4 整改完成时间。确保所有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避免被动牵连。
不参与“领导个人主导的非公开项目”,坚持“集体决策”
若基层领导以“紧急任务”“特殊情况”为由,要求参与“不经过集体讨论、不公开流程”的项目(如私下采购、指定合作方),需委婉拒绝,说明“按规定需经集体决策,确保公开透明”;若领导坚持,可要求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并留存复印件,避免成为“替罪羊”。
原则:所有工作都需“留痕”——会议记录、签字文件、沟通邮件等,都需妥善保存,至少留存3年,以备后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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