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跨区域涉黑案督办,深化反腐协同(2/2)

保护伞排查组通过调取通话记录、银行流水,发现汉东省石岭镇派出所民警张某、邻省边境派出所民警李某,与青龙帮成员有频繁联系,且存在不明来源的资金入账。专案组果断采取行动,对两人实施抓捕。

审讯中,张某和李某起初拒不承认,但在通话记录和资金流水等证据面前,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们长期收受青龙帮的“保护费”,为其提供警方的巡逻路线、打击计划等信息,帮助其逃避打击。根据两人的供述,专案组又抓获了涉嫌包庇的2名乡镇干部。

打掉保护伞后,侦查工作顺利推进。村民们纷纷站出来作证,提供了青龙帮走私、勒索、非法采矿的大量证据。专案组趁机展开抓捕行动,在两省公安的协同配合下,成功抓获青龙帮成员48人,帮主王青龙在逃。

三、深挖资金流向,斩断与山水集团的关联

在审讯青龙帮骨干成员时,专案组发现了一个关键线索:青龙帮的非法收益,通过现金、第三方账户等方式,最终流入山水集团的子公司“滨江矿业”,滨江矿业则通过“虚增采矿成本”“伪造贸易合同”等方式,将非法资金洗白。

“必须深挖资金流向,彻底斩断青龙帮与山水集团的关联,避免案件被利益集团干预。”祁同伟在专案组会议上强调,同时联系季昌明,请求两省检察院介入资金核查,“检察院有丰富的反腐经验,资金核查需要你们的专业支持。”

季昌明当即安排两省检察院的反贪部门介入,与专案组的证据组联合成立“资金核查小组”。核查小组调取了滨江矿业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贸易合同等资料,发现该公司近三年的“采矿收入”与实际采矿量严重不符,存在大量虚假交易。

通过进一步核查,资金核查小组锁定了滨江矿业的财务总监和山水集团的一名高管,两人涉嫌帮助青龙帮洗钱。专案组果断对两人实施抓捕,在证据面前,两人供述了洗钱的具体流程:青龙帮将非法资金交给滨江矿业,滨江矿业通过伪造采购合同、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转入青龙帮指定的账户。

为了确保案件不受干预,祁同伟要求专案组“所有证据密封保存,案件进展仅向两省公安厅长和检察长汇报”,同时将案件的关键证据和保护伞线索,同步上报省纪委监委。

在追捕帮主王青龙的过程中,专案组通过智慧治安2.0的跨境协同功能,调取了两省边境的监控数据,锁定了王青龙的逃跑路线——他正准备通过偷渡逃往境外。祁同伟立刻协调边境公安和海关,布下天罗地网,最终在边境口岸将王青龙抓获。

四、案件办结:彰显反腐决心,深化协同机制

经过三个月的艰苦侦查,跨区域涉黑案圆满办结:青龙帮50余名成员全部落网,3名保护伞民警、2名包庇干部、2名洗钱嫌疑人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查获走私物资价值2000余万元,查封非法采矿点3个,冻结涉案资金800余万元;山水集团的滨江矿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件办结后,两省公安和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查办情况。祁同伟在发布会上表示:“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保护伞是法治的破坏者。我们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和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不管是跨区域犯罪,还是背后的利益链条,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新闻发布会后,石岭镇的村民自发组织起来,给专案组送来锦旗,上面写着“扫黑除恶、为民除害”。村民代表激动地说:“以前青龙帮在镇上横行霸道,我们敢怒不敢言,现在他们被打掉了,我们终于能安心生活了!”

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办,不仅打击了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更深化了两省公安、检察系统的协同机制。祁同伟牵头与邻省公安、检察院签订了《跨区域治安协同与反腐合作协议》,明确了“线索共享、证据互认、联合侦查、同步监督”的合作原则,为今后打击跨区域犯罪和腐败行为奠定了基础。

季昌明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上,对祁同伟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伟同志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坚定的反腐决心和卓越的组织协调能力,两省协同办案的模式,为我们今后的反腐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祁同伟看着合作协议,心中清楚,这起案件的办结,不仅是一次重大的办案成果,更是对他“反腐标杆”形象的进一步巩固。他在工作手册上写下:“扫黑除恶与反腐必须同步推进,只有斩断利益链条、打掉保护伞,才能还群众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