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制度的制定完善(2/2)

卢象升思索后才敢确认下来。

“去吧,这次,爱卿带兵一万足够了,京城也要人守卫。“朱由检这一次,只让卢象升带兵一万。

“遵旨。”

卢象升匆忙回去准备了。

朱由检也处理了不少需要批阅的奏折,特别是和立法有关的文件。

其总纲已经落实,也明确了新的机构体系。

大明皇帝,下面是宰相,宰相下是各个新的机构部门。

军队不受宰相管理,宰相只负责大明一切政务,军队、财政、监察部、司法各自独立。

军队只受皇帝管理,宰相可以管理财政部,可是只有建议权,没有管理权,监察那边,目前是东厂和锦衣卫,还有原来的都察院,不过已经重新整改。

监察部,只和其它机构配合,宰相监督,可以直接弹劾监察部。

军队就完全脱离了政治,只有两个功能,一个守护边疆,一个是发动战争。

宰相上要对皇上负责,下要管理百官,权利看似很大,可是受到了种种节制。

钱不能一言而定,军队不能插手,少了这两个,就是政务总负责人,纯属国家的牛马。

做的好,自然受百姓爱戴,皇上嘉奖,做不好,被百姓骂,皇上责罚。

机构还有各个部门机构,以及宰相的权利等,都用立法明确,还是每四年一换,最多可以连任两次。

特殊情况可以连任三轮。

就连特殊情况,都已经列出,如国家战争时期,做出对国家重大贡献,万民支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

往下就是各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明确了其权利和责任,不再是官员想插手就插手,乱伸手就是越权。

甚至各个部门互相协调都开始以立法来确认。

至于原来的大明律,都在这个框架内,有用的调整套用,没用的重新立法。

其繁杂程度,短时间是完善不了的,至少需要个两三年时间,期间已经开始试运行,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依次修改调整,最后确立。

目前,只有宰相没有确定人选,由皇上暂代宰相行使权利。

原来的都察院经过整改,不能由官员执掌,而是由各个行业的中的代表产生,其中包括皇室也在其中。

朱由检是清算了藩王,和诸多皇室,可不是真的都杀干净。

某些干净的皇室都被重新安排。

目前,都察院只是一个空壳部门,只能日后慢慢完善。

朱由检看着诸多文件,还有奏折,都逐一做了批示。

看着部门机构,总觉得差了点什么,怎么看都是由上而下的治理,这个现在还好,时间一久,和以前的朝廷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制度相对完整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