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筹备兴南(2/2)
- 土地管理:内政部下设“土地管理局”,县设“土地管理所”,负责承包审核、纠纷调解,乡镇配备“土地督导员”(退役老兵担任),确保政策穿透基层。
2. 实业政策:赎买与自主结合,政府引导经营
- 工厂赎买与持股:对戴鹰殖民时期遗留的工厂、矿山,按“评估价赎买”(由财政部联合实业部评估,分5年付清赎买款),赎买后政府持股不低于35%,剩余股份归原经营者或民间资本,实行“政府指导、经营者自主经营”模式——兴南派“驻厂代表”(不干预日常经营),监督“安全生产、员工薪资、产品质量”,确保企业符合兴南产业规划(如优先生产民生、军事相关产品)。
- 本土实业扶持:实业部设立“实业发展基金”(1931年预算2500万银元),扶持楚氏工厂扩建,同时鼓励民间创办中小企业(如农具厂、纺织厂),给予“免税3年、低息贷款”优惠,1931年底实现“民生工业品自给率80%”。
- 鸦片禁令:发布《兴南禁烟令》,明确“种植、贩卖、吸食鸦片均属违法”,1931年1月起全面禁止鸦片种植,内政部联合司法部开展“禁烟专项行动”,查处鸦片贩子,对吸食者强制戒毒;同时在鸦片种植区推广“橡胶、茶叶”等经济作物,由实业部提供种苗与技术,保障农户收入。
3. --教政策:严格规范佛教管理,坚持政教分离
- 秃子管理制度:制定《兴南秃子管理条例》,实施“严格准入、规范行为”管理:
- 出家条件:年满18岁,需取得“十族同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师父与同窗等直系亲属签字),向县议会提交《出家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参加“秃子资格考试”(考“秃子教义、兴南法律、基础文化”,合格线80分总分100分),考试通过由县宗教事务办公室发放《秃子证》,方可出家。
- 秃子义务:实行“自食其力”,禁止“秃子供养香火”,秃子可经营“农业、手工业”(如种植粮食蔬菜土地每人2亩、制作秃子用品,不允许经营其他任何行业),收入用于秃子庙维护与秃子生活;秃子需遵守兴南法律,不得干预政务、煽动民族矛盾,每年需向县宗教事务办公室提交《修行报告》每五年组织一次考试90分合格总分100分。
- 秃子场所管理:县设“秃子事务办公室”,统一登记秃子庙、禁止新建秃子教场所(如需新建,需经县议会、参议局双重批准),限制外国传秃子活动(仅允许在指定区域传秃子,需报备外交部),防止秃子渗透。
4. 民族政策:平等与集中结合,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 民族平等与自治:发布《兴南民族平等条例》,明确“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歧视”,设立“少数民族自--县”(共10个,如佤--自--县、掸--自--县),自治县县长由少数民族担任(需为华联-------员),县议会---记为第一负责人(华联---员,统筹全县----务),确保“名义自治、---务统一”。
- 县议会组成:每县设议会,核心议员9-15人参照后世(常委会)(按人口规模确定),实行“议员负责制”,议长必须为华联员,核心议员(占议员总数50%)为华联员,确保“华联的领导”;同时规定“每个县议会至少有2名少数民族议员(面族为主体民族华族为少数民族)”,代表少数民族诉求,议会职责为“审议县预算、监督行政部门、反馈民众意见”。
- 民族文化保护:教育部下设“民族文化司”,县设“民族文化站”,收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习俗,允许“少数民族聚居区学校加设本民族语言课程”,但需以“华文为通用语言”,确保全国文化认同统一。
5. 政务与法治:完善三级体系,强化监督制衡
- 政务体系优化:在“中央-县-乡”三级政务网络基础上,细化部门职能:
- 中央:八大行政部门+两大制衡机构高效运转,外---部重点开展“建交筹备”(优先与夏、霉、-意志、戴鹰、东---亚建立联系),军政部隶军委会,负责“军队整编与国防建设”(1931年将自卫军整编为“兴南防军”,规模15万人,另每县设置武警营)。
- 县乡:明确“县行政公署”为“承上启下核心”,负责政策执行;乡镇“乡董+干事”聚焦“民生服务”(如救济粮发放、矛盾调解),1931年6月前完成兴南政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政策理解、群众工作”能力)。
- 法治强化:司法部修订《兴南刑--、民--条例》,融入“民族习惯法”(如少数民族民事纠纷优先调解),1931年4月前完成兴南法--、监狱布局(每县1个地方法--、1个看守所,仰--设高等法院);监察局扩大“监督范围”,将“秃子管理、工厂经营、土地承包”纳入监督,严查“贪腐、失职”,确保政务清廉。
筹备成立兴南中央很行(货币发行权)筹划发行兴南新货币,筹划发展工商,农业,两大附属很行
(三)筹备时间节点
1. 1930年10月:建兴南委员会成立,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筹备工作计划》。
2. 1月-3月:完成土地丈量、工厂赎买评估,出台《土地共有条例》《实业管理条例》。
3. 4月-5月:召开“秃子管理座谈会”,出台《秃子管理条例》;完成县议会选举,乡镇政务人员到位。
4. 6月:召开兴南第一届议会议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兴南宪--(草案)》《兴南纲领》,宣布兴南委-会筹备工作结束,正式成立新的兴南。
三、方案落地保障
1. 组织保障:由华联中委会统筹,兴南委员会各小组分工负责,确保政策“有人定、有人推、有人督”。
2. 人力保障:依托5万退役老兵、1.2万行政人员、5000统调局特工,构建“政务+军事+监察”三维执行网络,避免政策空转。
3. 民生保障:1931年财政预算优先倾斜“粮食储备、救济粮发放、学校医院建设”,确保接管后民众“有饭吃、有学上、有医看”,增强对新兴南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