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核实情况(1/2)
工作组的调查第二天一早就开始了。李维民带着小陈和另一位队员,先找了互助组组长和渔村的支书,调了沈知言和三姐妹的户籍档案,又细细问了建国初落户口的来龙去脉。
“李组长,沈知言和春桃她们的户口是实打实建国初登记的。”村支书抽着旱烟说,“那会儿全国统一规整,知言是孤儿,没亲戚,就单独落了户;
春桃她们姐妹仨也是孤儿,亲姐妹自然凑一户,手续都齐全,档案上写得明明白白,不是后来故意分的。”
“他们平时过日子咋样?真跟一家人似的?”李维民问,手里的笔记本记得密密麻麻。
村文书点点头:“可不是嘛!天天一起打鱼、一起吃饭、一起过日子,买米买油都是春桃出面,账记得清清楚楚,村里不少人都见过她的账本。
沈知言对姐妹仨是真上心,还教她们认字、写自己的名字,这在咱们渔民家里可不常见,谁家不是顾着自己的娃?”
从村部出来,工作组就往码头去了。这会儿正是渔民们歇脚的时候,不少人坐在码头的石板上抽烟、喝水、唠嗑,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身上,氛围很放松。看到工作组的人来了,大家都热情地打招呼:“李组长,过来坐!”
“李组长,是不是来查沈牙子的事啊?”王老四第一个站起来,把自己的板凳让给李维民,
“我跟你说,沈牙子和春桃她们绝对不是雇佣关系!
我天天跟他一起打鱼,最累的撒网、拉纤、夜里守船,都是他冲在前面,春桃她们就是打打下手,整理整理渔网、晒晒鱼干。
吃穿也都在一起,知言自己舍不得买新衣服,却给春桃她们做,上次秋菊过生日,他还特意去城里买了桃酥,这哪是雇主能做出来的事?”
“是啊李组长,”旁边的张二牛接着说,“知言这孩子心善,村里谁家有困难他都肯帮。
我前阵子腿脚不方便,没法出船,都是他帮我打鱼卖鱼,分文不取,还把卖鱼的钱一分不少交给我媳妇,这样的人咋会剥削春桃她们?”
李维民听得认真,时不时点点头,让小陈把大家的话记下来。“那他们收入咋分的?真跟沈知言说的那样,都交春桃管着,一起花?”小陈问道。
“千真万确!”王老四拍着胸脯保证,“卖鱼都是一起去南站码头的鱼市,要么卖给供销社,钱都是春桃收着,当场就记在本子上,村里不少人都见过。
上次知言卖了条十几斤的大鲤鱼,挣了三块多,转头就给秋菊买了个新书包,给春桃、夏荷各买了块做衣服的布料,自己啥都没买,还穿着那件带补丁的褂子。”
工作组又问了几个跟沈知言一起打鱼的渔民,大家说的都差不多,都是些实实在在的小事,没谁夸大其词,也没谁故意抹黑,都是凭着良心说真话。
“李组长,这么看来,沈知言和三姐妹确实不应该算是雇佣关系。”小陈整理着记录说,“但政策上对这种两户人家、之后一直共同生产的情况,没明确的说法,咱咋认定?”
李维民皱着眉琢磨了会儿,从公文包里掏出本政策手册,翻到其中一页,用手指着说:
“你看这里写着,‘家庭成员或长期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劳动、收入共用,无固定报酬,不构成雇佣关系’。核心是有没有剥削,不是户籍在不在一起。”
他顿了顿,用更通俗的话解释:“建国初分户口是政策要求,不是他们故意为了啥目的分的,之后一直一起过日子、一起打鱼,本质上就是亲人互助,不是雇佣。
沈知言有一条乌篷船,少量渔网,但他和三姐妹一起干活、一起花钱,没单独占好处,不符合剥削的条件,所以不构成雇佣关系。”
“那贫农和雇农咋定?”另一位队员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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