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那两个老东西是一点都不冤(2/2)
他脸色惨白无血色,想要说什么却哆哆嗦嗦根本说不出来。
魏桑榆嫌恶的看了他一眼,“在本公主面前失仪,李仁,你好大的胆子!”
“来人!把他给本公主扔出去!”
很快就有侍卫上来把呆若木鸡的李仁拖走,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水痕。
所有人都将头埋得更低,生怕被九公主注意到成为下一个倒霉蛋。
吴院判和李副院判都遭了九公主的毒手,看来百花宴会上的传闻,并未夸大其词。
这位九公主过于毒辣,根本让人招架不住。
头埋得再低都没用,在魏桑榆没有达到目的之前,是不会罢手的。
只听见她微微一声叹息,“可惜李副院判无法帮本公主试出,你们当中谁的医术最好,那本公主只能再重新挑人了!”
带血的匕首在她手中晃悠,她来回踱步在那些伏跪的人群之中,目光始终带着一种狂热、兴奋、近乎迷醉的笑容。
就在她要随手挑出一人时,突然有人抬起头来,“公主殿下,微臣愿意一试。”
那是一个穿着青袍的年轻男子,面容俊俏白净,还有几分书生气。
太医也是分等级的,越是德高望重年限越久,身上的太医服颜色便会越深。
所以青袍这种是最末的新人,大多数时候进宫给位高权重的妃嫔贵人看病,都是深色衣服的太医。
一般这种新人只配,给地位高一点的宫女和小太监看病,或者给一些大臣的家眷看。
如果上面没人提携,没个十年八年是熬不出头的,毕竟太医这种特殊身份越老越吃香,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小白脸的医术能有多好。
魏桑榆走到他面前,“抬起头来。”
十八岁的男子眉目清雅如画,他眉鼻挺直,唇色偏淡,仍带着少年人独有的清润,但神态已无稚气,犹如雨后的青松。
他身上若有似无的淡淡药香味,像是白芍药的清香,又混合着一点甘草的微甜。
迎上她审视的目光时,男子目光微微垂下几分以示尊敬。
但因九公主的美貌过于出色,如此近的距离只是一眼,他耳垂便有些控制不住的红了。
“叫什么名字?”
“微臣沈怀清参见翊宸公主,公主千岁千千岁!”
“沈怀清?”
魏桑榆念着他的名字,收起的面上那一抹审视玩味,难得严肃几分,“你还有个名字,叫沈、云、归对不对?”
沈怀清一惊,“公主是如何得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因为这本小说太过冗长,人物也很多,原小说将近三百万字才完结,大多数描写男主女情比金坚的故事。
所以对于后期出现的神医沈云归,书中并没有过多描写,只知道他很年轻,女主为找他多方打听,才知道他有两个名字。
为了救男主成为工具人曾出现过两章。
若不是他自报名字,她还真一时想不起来这号人物。
对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鬼医十三针’,能让死掉不超过一天的人重新活过来,他天生就是学医的料,三岁便能辨认各种药材,被鬼医收为关门弟子。
但后期他不救高官,不救富贵之人,只救平民和忠良仗义之辈。
就连女主都要三顾茅庐亲自去请的人,没想到这么早就已经出现在太医院了?
扫了一眼那些庸碌无为的酒囊饭袋,这样的人才竟穿着青衣成为太医院的最末等太医,看来被她处置的那两个老东西是一点都不冤。
就说嘛!偌大的太医院几十号人,怎么连个小病都治不好!
原来还真有神医被埋没了,估计他在太医院处处受人排挤过,所以才会在他后期的信条里,首先就是不救高官之人。
“本公主神机妙算,猜的!”
沈怀清以为魏桑榆在打趣他,没做声,却被一股女儿家的清香突然扑入鼻尖,此时她正俯身在他耳边低声耳语,
“本公主让你做太医院院判如何?把你的医术发扬光大。”
温热的气息吐在耳畔,沈怀清耳根子更红了。
“……”他还没给十三皇子治病呢,九公主就这么承诺他,难免不是在开玩笑。
“公主莫要打趣微臣了,治病救人乃微臣本分!”
魏桑榆也不好再吓他了,毕竟现在沈怀清很青涩经不起撩拨。
于是站直了身子,“本公主相信你可以的,赶紧去吧!”
他恭敬起身,因为跪久了有些腿麻,正有些站不稳就被魏桑榆扶了一把手臂。
“沈太医,当心别摔着了。”
眼见魏桑榆目光含笑,他一惊,后退一步下意识站直调整了一番仪态。
再次低垂着眼睫,“多谢九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