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受命立法(1/2)

都察院佥都御史的值房内,陈恪正翻阅着各地呈报的监察文书。

阳光透过雕花木窗,在青石地面上投下斑驳光影。

距离京海大案尘埃落定已过去两月,朝堂看似恢复了平静,但陈恪清楚,那场风暴只是刮去了最表层的腐肉,更深层的病灶仍在。

他手中的这份文书,是江南道御史关于去年漕运损耗的核查报告。

数据经过层层修饰,看似合规,但以他前世在纪委培养出的敏锐,仍能察觉出几处不合常理的“平滑”。

这让他想起沈括曾说过的一句话:

“完美的数据,往往最可疑。”

“大人。”

门外传来赵衡的声音。

“进。”

赵衡推门而入,手中捧着一叠装订整齐的册子:

“您要的《大夏会典》监察分卷、历年官吏考成条例,还有本朝几位大儒关于吏治的论述,都找齐了。”

陈恪接过,随手翻开一页。

泛黄的纸页上,蝇头小楷记录着繁琐的条文,多是些“风宪官当持身以正”“察吏需明德慎罚”之类的道德训诫,具体操作细则却语焉不详。

他将册子放下,揉了揉眉心。

“赵兄,你看这些。”

陈恪指着案上堆积的文书,

“京海一案,我们揪出了二皇子这条大鱼,惩处了数百官员。可你有没有想过,为何如此庞大的贪腐网络,竟能在朝廷的眼皮底下存在多年?”

赵衡思索片刻:

“无非是官官相护,制度有隙可钻。”

“正是制度。”

陈恪站起身,走到窗前,

“现有的监察考成之制,过于依赖个人操守和上司监督。道德约束固然重要,但若无严密制度兜底,便是将国之安危,系于人心一念之间。人心,是最靠不住的。”

他转身看向赵衡,目光灼灼:

“我们在青州推行新制,在河南试点改革,在京海案中跨部协作,这些经验教训,若不能固化为国家法度,便只是昙花一现。今日惩处一批贪官,明日又会长出一批。唯有建立一套如同精密机械般的制度,让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易贪’,方能长治久安。”

赵衡似有所悟:

“大人的意思是……”

“我要上书陛下。”

陈恪走回案前,铺开宣纸,

“奏请修订《官吏考核与监察则例》,将我们所行有效之法,尽数纳入国法!”

笔尖蘸墨,他沉吟片刻,开始书写。这不是普通的奏疏,而是一份纲领性的建言书。

他系统梳理了青州的绩效考核、河南的流程规范、特察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提炼为几大核心原则:

一曰“明责”,权责必须清晰对应,一事一主责,避免推诿;

二曰“透明”,关键政务数据需定期公示,接受上下监督;

三曰“异动”,钱粮、刑名等关键岗位官员需定期异地交流;

四曰“核产”,四品以上官员需申报家庭财产变化,说明异常来源;

五曰“常巡”,巡视监察需常态化、随机化,避免“一阵风”。

写到“财产申报”时,他笔锋顿了顿。他知道,这一条将是捅向既得利益阶层最锋利的一刀,必将引来最猛烈的反扑。

但他还是坚定地写了下去。

奏疏写毕,他并未立即呈送,而是先与裴明、顾恺之密议。

二人皆深表赞同,裴明更从律法角度提出了几处修订意见。

顾恺之则提醒:

“此议太过惊人,需有陛下全力支持,且须有足够分量的朝臣呼应,方有推行可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