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潜渊(1/2)
陈恪的“学习”生涯,正式开始。
他每日准时点卯,枯坐于那间冷清的值房。
案头堆满了《都察院则例》、《大夏会典·监察分卷》、历年御史奏议汇编,甚至还有各部院及地方上报的、早已蒙尘的文书副本。
他读得极慢,极细,不像是在浏览,更像是在解剖。
同僚们最初还带着几分好奇与警惕,但见他整日埋首故纸堆,既不争抢油水厚的差事,也不参与任何私下的小圈子,甚至对永丰仓一案也绝口不提,仿佛真的认命服软,甘于坐这冷板凳。
那股审视的目光便渐渐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深的轻蔑——果然是个只会死读书、不通实务的呆子。
唯有陈恪自己知道,他在这浩瀚繁琐的规章条文里,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的不再是冰冷的条款,而是一条条纵横交错的权力边界,是各方势力博弈后固化下来的阵地图。
哪些条款被频繁引用,哪些形同虚设;
哪些流程冗长复杂,恰恰是为了阻碍办事效率;
哪些看似不起眼的副署、备案环节,实则卡着要害;
同一件事,引用不同的章程,竟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这哪里是律法?
这分明是一部写满了“可行”与“不可行”的官场生存密码。
在青州,他靠的是超越时代的制度设计和一往无前的魄力;
在这里,他需要的是对这套既有规则极致的理解与运用。
“王伯,”
这日午后,陈恪指着《则例》中关于“风闻奏事”的一条,向负责文书归档的老书吏请教,
“此条言,‘凡风闻之事,需略具梗概,不得以空言入奏’。”
“这‘略具梗概’,尺度何在?”
老书吏王伯须发皆白,在都察院待了一辈子,眼皮都未抬,慢悠悠地道:
“陈御史,这‘梗概’嘛,好比说书先生讲故事,总得有个时间、地点、人物,哪怕都是编的,也得编得像那么回事。”
“若只说‘听闻某官贪墨’,那便是空言;”
“若说‘某年某月,某官于某地,收取某商号银钱若干’,这便算是有了梗概。”
“至于真假……嘿嘿,那就是后续核查的事了。”
陈恪恍然。这就是规则内的弹性空间。
“风闻”可成为发起攻击的由头,而“略具梗概”则是发起攻击必须满足的最低技术条件。
真与假,反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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