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舞台规则怪谈(2/2)

7. **乐谱**:请使用自己带来的乐谱或向管理员登记借用。不要使用舞台地板上或钢琴上遗留的、没有署名的乐谱。如果不慎拿起,发现乐谱上的音符变成了扭曲的符号,或歌词无法理解,请立即将其撕碎并扔进右侧第三个垃圾桶(标有“不可回收”)。

8. **声音**:合唱时,请确保你们的歌声是和谐统一的。如果在练习中,你听到队伍中混入了一个不属于任何人的、尖锐或低沉的声部,请示意大家暂停,然后所有人一起清唱一遍《欢乐颂》的第一段。

9. **观众席**:在非演出期间,**不要直视观众席的黑暗处**,更不要回应任何来自观众席的呼唤,无论那声音听起来多么熟悉。如果看到观众席上有人影晃动,请假装没有看见,继续你们的练习。

10. **管理员**:管理员是可靠的。但请记住,**真正的管理员不会在下午5:00后出现,也不会邀请你单独留下来“加练”**。如果遇到这样的“管理员”,请找借口快速离开,并第二天向真正的管理员报告。

11. **异常情况**:如果违反了以上任何一条规则,并感到强烈的不安、头晕或听到奇怪的耳语,请立即离开合唱室,当天不要再返回。第二天来之前,先向门口的石狮子鞠躬三次。

12. **最重要的一条**:**永远不要在舞台上讨论这些规则**。它们是“须知”,不是“话题”。

祝您在合唱室度过愉快的时光,愿您的歌声被“它们”所喜爱(或者说,所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