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红烧熊掌(1/2)

这年代,每个城市都藏着这样的地方,像走私黑市般低调,从不对外开放。

馆子里什么稀罕吃食都能弄到,有钱只是基础,最重要的是得有身份地位 —— 不然店家根本不敢接待,怕遇到不懂规矩的人,转头就把这种 “特殊” 馆子举报了。

这是一个四合院,他们从后院侧入,墙角有一小片植物,叶细碎如羽,碧色的叶片边缘带着不规则的锯齿,像被精心裁剪过的绿绸,结了绿色的小果子。

刚走进包间,一个白白胖胖的老板就迎了上来,脸上堆着精明的笑。司景琛开门见山:“今天有什么好东西?”

胖老板也不卖关子,压低声音说:“刚到的新鲜货,熊掌。”

这话一出,众人心里都惊了一下 —— 这玩意儿在后世可是保护动物,吃了得牢底坐穿,可在当时,却是极为稀有的珍馐。

马春梅这辈子从没吃过熊掌,心里一边暗暗吐槽 “太冒险”,一边却忍不住好奇 —— 既然遇上了,今天说什么也得尝一口。

私房菜的口味很符合当下人的喜好,毕竟大家肚子里都缺油,菜品主打浓油赤酱,以油润入味见长。

红烧熊掌端上来时,色泽红亮,香气扑鼻,切成小块,还堆成原来的形状,配合着一堆的辅材,五花肉,有鲍鱼,有鸽子蛋,用一个极大的白盆端过来。

“马阿姨,尝一尝。”司景琛到现在也不知道马春梅是不是有用,但是哪怕是马春梅做的菜饭里有一样是妈妈愿意吃的,司景琛就觉得自己没有白费力气。

“好。”

马春梅用筷子轻轻推底一撮夹,软糯的熊掌就被夹起。

马春梅用筷子也是极好的,很少有那种夹菜掉碗里,夹一块断一半在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情况。

她用两根筷子可以挑鱼刺,去虾皮,简直就像是高手的兵器似的,玩得出神入化的。

叶承天兄弟俩都跟着讨过经验,马春梅教导他们基本功,就是油炸花生米,用筷子一颗一颗夹着吃,吃上几天,筷子的巧劲就自然形成了。

连叶承泽这样挑剔的人,都跟着学了一阵子。

餐桌礼仪再怎么好,你筷子使唤的不好,照样不太行。

用好筷子,这是中餐入门级别的技巧。

你别说,这世上很多人,哪怕是用了一生的筷子,其实也不算用得很好,顶多就是能配合吃饭罢了。

因为大部分人不会研究这些并不影响生活的细节。

马春梅夹起肉放在自己的碗里,再将肉夹个十字花刀,再夹起四分之一块,放进嘴里。

熊掌不愧是顶级食材,肉轻轻一抿就化在嘴里,油脂的醇香混合着咸甜鲜香,味道绝了。

“好香啊!比我家上回吃的那个好吃太多了,就是多少还是油润了一些,得用一些清口的东西……”叶承泽道。

他以前对吃的,能吃就行,好吃更好。

现在被马春梅娇惯着的,好吃,还要挑剔,因为挑剔了马春梅不会不痛快,还会夸叶承泽舌头灵,下回她就愿意改进,还会问他。

“这个就得这样才好吃,清口的东西让人烫两盘……生菜……”马春梅突然想起来,生菜虽然她家种了,但这会子在全国并不普及,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

马春梅立刻改了,“花生芽有吗,烫一盘,少许盐,别放其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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