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沈文琅爱屋及乌(2/2)

沈文琅正在给布丁梳毛,闻言动作顿了顿,耳根微微发红:“小孩子喜欢,我总不能扫他的兴。”他顿了顿,补充道,“再说……这狗确实还算听话。”

布丁像是听懂了似的,用头蹭了蹭他的手腕,把梳子都蹭掉了。沈文琅无奈地捡起梳子,嘴角却忍不住弯了弯——那温柔的模样,落在高途眼里,比窗外的月光还要暖。

乐乐对布丁的态度则温和得多。他不像沈念途那样整天抱着不放,也不像沈文琅那样有过抵触,只是把它当作家里的新成员,平等地对待。他会在布丁掉毛时,帮忙用粘毛滚筒清理沙发;会在沈念途忘记喂狗粮时,替他添上;偶尔还会抱着布丁,给它讲学校里的趣事,尽管那小家伙只是歪着头,一脸懵懂。

“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兔子。”有天晚上,乐乐坐在地毯上,看着布丁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忽然对高途说,“兔子更安静,还会舔人的手,软软的。”

“那等放假了,我们去花鸟市场看看?”高途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不过得跟念念商量,让他同意家里再添个新成员。”

乐乐笑着点头,伸手摸了摸布丁的头:“但布丁也很可爱,它跑起来像团小毛球。”

布丁似乎听懂了夸奖,摇着尾巴扑进他怀里,把他的校服蹭上了不少狗毛。乐乐没嫌弃,只是笑着把它抱起来,跟它顶了顶额头——那画面温馨得,让站在门口的沈文琅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悄悄拍了下来。

周末的午后,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客厅。沈念途趴在地毯上,跟布丁玩着拔河游戏;高途坐在沙发上,翻看着宠物训练手册,时不时抬头指点沈念途两句;乐乐靠在沙发边,给布丁织着一件小小的毛衣,针脚歪歪扭扭,却看得格外认真;沈文琅则坐在书桌旁处理文件,目光偶尔掠过客厅,落在那团黄色的毛球和孩子们的笑脸上,嘴角总带着浅浅的笑意。

布丁忽然叼着玩具球,跑到沈文琅脚边,把球往他腿上拱。沈文琅放下笔,弯腰捡起球,用力扔向客厅中央。布丁欢呼似的冲过去,沈念途立刻跟在后面追,客厅里顿时响起一片欢笑声。

高途看着沈文琅眼里的温柔,忽然觉得,所谓的家,大概就是这样——有你原本不喜欢的,却因为爱而渐渐接纳的事物;有彼此不同的喜好,却能在同一屋檐下,找到最舒服的相处方式;有孩子的笑,有爱人的暖,还有一只毛茸茸的小生命,把平凡的日子,酿成了甜甜的蜜。

沈文琅接住布丁叼回来的球,再次扔出去时,目光落在高途脸上,两人相视一笑。窗外的风拂过树梢,带来阵阵花香,客厅里的笑声、狗叫声、织毛衣的沙沙声,交织成一首最动听的歌——那是属于他们的,充满了烟火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