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协议落定心难平(1/2)
晨光熹微,198读起来。协议用的还是那种老式的打字机打印出来的,格式规范,条文清晰。他的目光迅速扫过前面的常规条款,然后聚焦在几个核心条件上:
“一、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购买方)除了已经缴纳给甲方(城关镇政府)的一万元人民币定金外,还必须一次性向甲方(城关镇政府)缴齐剩余买断款项:人民币四万元整。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则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已支付定金不予退还……”
“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城关镇罐头厂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贷款、对外担保等)均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负责清理和承担……”
“三、本次交易标的为原城关镇罐头厂的全部资产。资产具体范围以本协议附件一《城关镇罐头厂资产明细表》为准。甲方确保对上述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资产在正式移交乙方前的保全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毁、丢失或非正常减值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原由城关镇罐头厂使用的,位于城关镇环城南路11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厂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予以必要协助……”
“五、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且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买断款项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全部资产的清点、造册及向乙方的移交工作……乙方应派员协助并签字确认……”
……
江春生看得非常仔细,特别是第三、四、五条,他反复看了两遍。协议明确规定了移交前的资产保全责任在甲方(镇政府),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周雨欣所担心的,原厂负责人会不会在移交前恶意做小动作的风险。而且十日的移交时限,也符合他希望能尽快接手的要求。
接着,他又翻到附件一《城关镇罐头厂资产明细表》。上面详细列出了土地面积、厂房、办公楼及仓库面积,以及各类机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新旧程度评估。虽然有些设备确实如他之前所了解的,比较老旧,但清单所列与他之前了解和观察到的基本情况吻合,没有发现明显的遗漏或猫腻。
看到这里,江春生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实处。协议条款基本上都是事先与陈华强沟通商谈过的内容,甚至在一些细节上,比如资产保全责任,比他预想的还要明确和有利。看来,陈华强确实如他所说,在尽力推动这件事公平公正地解决,还是非常负责任的。
他合上协议,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一直安静等待的彭副主任说道:“彭主任,协议我看完了,条款都很清晰,我没有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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