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好心提醒(2/2)

“犯《中华民国刑法》第22章杀人罪第271及277条,故意杀人罪及伤害罪,情节特别严重!

同时,犯《中华民国刑法》第30章第328条强夺罪及332条入室抢劫罪。

并犯《中华民国刑法》第33章第346条恐吓勒赎罪!”

“前年,你以给人免费治病为由,q兼一刘姓女学生,致其hy并流产。

“长期以来,你认为童子尿能增强功力,便用恶劣的手段qj、wx呦女,并致多名女童因感染而殒命!”

“以上犯《中华民国刑法》第16章第221条强奸罪;第222条第3款强奸幼女罪,第226条,因强奸致受害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

“今年3月,你还是以收保护费为由,指使徒弟大发伢子等人频繁骚扰、恐吓泰安里菜店老板娘苏何氏母女!”

“你明知其丈夫在上海为抵御倭寇侵略而为国捐躯,仍然试图绑架强奸,致使其关掉店铺连夜逃回乡下。”

“之后,你仍派人追到乡下频频恐吓,此恶行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106及153条,破坏抗战罪!”

“你恐吓警局文局长,胁迫其全城缉捕两名见义勇为的外地女子。

两名女子一为现役军人,一为现役军人之家属,所以你犯了破坏抗战罪及妨碍司法罪!”

“柳森严,对于以上犯罪事实,你可还有话说?”

柳森严面若死灰,张延刚才念的那些罪名,没有一件是虚构的——不对!

“我没有恐吓胁迫文局长发布通缉令,都是他自愿干的!”

“哦?他为什么要自愿那么干?”

柳森严不说话了。

“呵!”张延冷笑一声,说:“你不说我也都知道,他收了你的钱。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妨碍司法了!”

“现在是文局长亲自经办此案,这是他写的受害者笔录,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就签字摁手印吧!”

说着,张延将几份文重孚亲笔记录的报案资料,递到柳森严面前。

柳森严定睛一看,果然是文重孚的笔记,那一笔歪歪扭扭的字,别人根本学不来!

“操尼玛的文重孚,你拿了老子那么多钱,关键时刻不仅不帮我,反而还捅我一刀!”

柳森严怒了,把这些年他给文重孚以及警局各部门主管、各警队队长的收钱纪录,甚至把他们一起合伙开妓院和走私鸦片的事情,都供了出来。

很好,这离张延的目标又近了一些,但还是不够,光拿掉一个文重孚,也无法阻止文夕大火的惨案发生。

“口说无凭,我要实证!”

柳森严沉默了半晌,说:“我有一个账本,上面详细记录了这些年我给他们送钱、送房、送女人的纪录...”

张延笑了,说:“说吧,你有什么请求?”

“能不能饶我一命?”柳森严问。

张延摇头,“不可能!”

“那我为什么要交给你?反正我已经死定了?”柳森严目光一寒。

张延轻笑道:“这些年你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仇家应该不少吧?想想你死后,你的家人怎么办?”

“你这是威胁我吗?”

“不,我只是好心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