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早茶尝粤点,绸庄选锦缎,酒铺遇奇酿(1/2)
广州的清晨,没有巨港的硝烟味,也没有利物浦的煤烟气息,只有珠江水汽混着茶香的清爽,从骑楼的雕花窗棂里飘出来。雷恩?豪斯站在 “陶陶居” 的木牌楼下,仰头看着这块黑底金字的老招牌 —— 昨夜端王的侍从特意推荐,说这是广州最有名的茶楼,早茶更是一绝。身后,风暴之眼的众人早已按捺不住,威廉搓着手盯着茶楼里飘出的热气,罗莎怀里的银狐卡洛斯则对着门口的蒸笼方向轻嗅,喉咙里发出期待的呜咽。
一、陶陶居早茶:瓷盏映茶烟,笑闹品粤点
推开茶楼厚重的木门,一股浓郁的茶香瞬间扑面而来,混杂着蒸笼的热气与点心的香气。茶楼是典型的岭南骑楼风格,一楼大厅摆着数十张红木八仙桌,桌面打磨得油亮,椅子的靠背上雕刻着精致的竹纹。食客们大多穿着长衫或短褂,三五成群围坐在一起,手里端着盖碗茶,嘴里说着粤语,偶尔夹杂着几句生硬的普通话,热闹却不嘈杂。
“这边请!” 一位穿着青色襦裙、梳着双丫髻的侍女快步迎上来,领着众人到一张靠窗的桌子旁坐下。桌上早已摆好了一套青花盖碗茶具,碗身绘着淡雅的兰草纹,托盘是朱红色的漆木,边缘还嵌着细小的黄铜铆钉。“几位要喝什么茶?我们这儿有普洱、铁观音、茉莉花茶,还有本地的凤凰单丛。”
雷恩看向众人,威廉抢先说道:“要最浓的!越浓越好!昨晚那五粮液还没醒透,得用浓茶解解酒!” 罗莎则摇了摇头:“我要茉莉花茶,清香一点,卡洛斯也能闻着舒服。” 最终,雷恩点了凤凰单丛和普洱,又让侍女把点心单拿来 —— 那是一张泛黄的宣纸,上面用毛笔写着数十种点心,从 “虾饺皇” 到 “豉汁凤爪”,密密麻麻列了两页。
侍女动作麻利地冲泡茶叶,先用沸水烫过盖碗,再放入茶叶,注入热水,盖上盖子焖了片刻,才将茶汤分到每个人的小碗里。雷恩学着周围食客的样子,掀开盖碗的盖子,用盖子轻轻刮了刮浮沫,浅啜一口凤凰单丛 —— 茶汤呈琥珀色,入口微苦,咽下后却有一股兰花的清香在舌尖散开,瞬间唤醒了味蕾。
“这茶比联军营地的劣质红茶好多了!” 威廉捧着小碗,一口喝了大半,却被烫得龇牙咧嘴,引得周围食客善意地笑起来。罗莎忍不住打趣:“谁让你这么急?这是品茶,不是喝朗姆酒!”
说话间,点心陆续上桌。第一笼是虾饺皇,白瓷蒸笼掀开的瞬间,热气裹着虾仁的鲜香气冲出来。虾饺的皮晶莹剔透,像薄纸一样,能清晰看到里面饱满的虾仁,虾仁上还点缀着一点翡翠色的笋丁。雷恩夹起一个,轻轻咬开,皮软韧有弹性,虾仁 q 弹紧实,带着清甜的汁水,笋丁的脆嫩更是锦上添花。
“好吃!这皮怎么这么薄?比我在伦敦吃过的饺子皮薄十倍!” 威廉一口气吃了三个,嘴角沾了点汤汁也不在意。旁边的罗伯特教授则拿着一个虾饺,翻来覆去地看,嘴里嘟囔:“这皮的延展性真好,不知道是用什么面粉做的?要是能用来做‘巨灵’的密封垫,肯定比橡胶耐用!”
紧接着上桌的是豉汁凤爪,装在一个深褐色的砂锅里,凤爪被炖得软烂,表皮呈酱红色,裹着浓郁的豉汁,还撒着一点葱花和白芝麻。雷恩夹起一块,凤爪一抿就脱骨,豉汁的咸香带着微微的辣味,炖得入味,连骨头缝里都浸满了汤汁。塞拉菲娜是第一次吃这种做法的鸡爪,惊讶地睁大眼睛:“原来鸡爪还能这么好吃!比烤鸡爪子嫩多了!”
最让众人惊艳的是肠粉,侍女端来一个长条形的白瓷盘,里面铺着雪白的肠粉,上面淋着生抽和香油,还撒着肉末和葱花。肠粉的质地柔软滑嫩,用筷子夹起来时还会轻轻晃动,入口冰凉滑爽,生抽的咸鲜与香油的醇厚完美融合,肉末的香气更是渗透到每一口粉里。康拉德是序列 8 的守护骑士,平时吃惯了压缩肉干,此刻也放慢了速度,细细品味:“这粉也太滑了,像是在吃云朵。”
不过,最热闹的还是卡洛斯闹出的小笑话。罗莎把一块蒸排骨放在骨碟里,刚转身去拿茶碗,卡洛斯就趁机跳上桌子,叼起排骨就跑。罗莎又气又笑,追着卡洛斯在茶楼里绕了半圈,最后卡洛斯叼着排骨躲到雷恩脚边,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嘴里还不忘啃着排骨。周围的食客看得哈哈大笑,一位白发老人笑着说:“小姑娘,你这狐狸真机灵,跟我们广州的‘走地鸡’一样活泼!”
威廉趁机打趣:“月季,你这‘土墩’都没卡洛斯机灵,下次让卡洛斯当你的‘侦察兵’得了!” 罗莎瞪了他一眼,把卡洛斯抱回怀里,轻轻拍了拍它的脑袋:“就你多嘴!”
早茶吃到一半,众人已经撑得直不起腰。雷恩看着桌上剩下的蛋挞、叉烧包和艇仔粥,笑着摇了摇头:“广州的早茶,比一顿正餐还丰盛。” 阿基米德学者推了推单片眼镜,在笔记本上写道:“粤式早茶,以茶为引,点心丰富,兼具鲜味与口感,体现东方饮食文化的精细 —— 比西方的面包配红茶更具层次感。”
二、广源祥绸庄:锦缎映霞光,绣品藏匠心
午后的阳光透过骑楼的缝隙,洒在青石板路上,形成斑驳的光影。雷恩带着众人来到 “广源祥绸庄”,这是端王推荐的丝绸店,据说连大顺皇室的绸缎都从这里采购。绸庄的门面是青砖灰瓦,门口挂着两串红色的灯笼,招牌上 “广源祥” 三个大字是用金粉写的,旁边还挂着一块小牌子,写着 “百年老字号”。
推开绸庄的木门,里面的景象让众人眼前一亮。店铺宽敞明亮,两侧的木质货架上,整齐地摆放着一卷卷丝绸,颜色从正红、宝蓝、月白到黛青、明黄、藕粉,应有尽有,如同一片彩色的海洋。货架上方挂着几匹展开的绸缎,有的绣着缠枝莲纹,有的织着云纹,还有的印着花鸟图案,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店铺中央是一张长长的红木柜台,柜台上铺着一块深紫色的绒布,上面摆放着几个精致的双面绣摆件。
“几位贵客,想买点什么?” 一位穿着深蓝色长衫、留着山羊胡的掌柜迎上来,手里拿着一把折扇,笑容温和。他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雷恩身上,显然看出他是领头人。
雷恩笑着点头:“想给家人选几匹绸缎,再看看绣品。” 掌柜闻言,立刻引着众人来到货架前,拿起一匹正红色的绸缎,展开给众人看:“这是蜀锦,用蚕丝织的,上面的凤凰纹是用金线绣的,适合做嫁衣或者礼服。您看这光泽,洗多少次都不会变暗淡。”
雷恩凑过去,指尖触到绸缎的表面,只觉得光滑细腻,如同流水般丝滑,凤凰纹的金线在阳光下闪烁着微光,每一根线条都绣得极其精细,连凤凰的羽毛都栩栩如生。他想起妹妹玛丽安,上次写信说想要一块红色的布料做新裙子,便问道:“这匹蜀锦多少钱?”
“回贵客,这匹蜀锦是上等货,一尺要十两银子,这一卷有十尺,共一百两。” 掌柜笑着回答。雷恩换算成金镑,一百两银子约莫十金镑,利物浦的丝绸比这里贵了十几倍,而且质地更好,便爽快地说:“这匹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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