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手稿细改获师赞,书法相赠映同心(1/2)

2010年6月的首尔已是盛夏,正午的蝉鸣透过崔静雅书房的梧桐树叶钻进来,将案头摊开的手稿染得满是燥热。金砚跪坐在铺着软垫的地板上,面前堆着半尺高的稿纸,手里捏着支磨得发亮的红色铅笔——这是他每周六雷打不动的“学徒时间”。自从去年翻译的《福尔摩斯》青少年版狂销五十万册后,他就成了韩国知名儿童文学作家崔静雅的“特邀小助理”,日常任务是整理手稿、标注错别字,偶尔还会被恩师追问“小读者视角”的真实反馈。

“崔老师,这里的情节好像不太对。”金砚的小手指着稿纸第37页,铅笔头在“小主人公独自穿越黑森林”的段落旁画了个圆滚滚的问号。崔静雅端着两杯冰镇酸梅汤走过来,青瓷碗壁凝着水珠,她放下碗后凑到稿纸前,笑着揉了揉金砚的头发:“哪里不对呀?老师想写小主人公的勇敢,独自穿越森林才能体现他的成长呀。”作为发掘金砚文学天赋的恩师,她对这个九岁徒弟向来有耐心,连修改稿都愿意让他先过目。

金砚爬上配套的高脚凳,小身子凑得更近了,指尖点着稿纸念道:“‘小宇握着小刀走进森林,遇到灰狼时一动不动,狼看了看就走了’——崔老师,我们班男生上次在公园遇到流浪狗,都吓得躲到保安亭后面,灰狼比流浪狗凶一百倍,小宇一个十岁的小朋友怎么会不害怕呀?而且小刀那么小,根本打不过狼,这样写别的小朋友会觉得不真实的。”他边说边从书包里掏出自己的日记本,翻到夹着枫叶的一页:“您看我写的‘第一次独自买牛奶’,我当时怕遇到陌生人,攥着钱跑着去跑着回,还在巷口摔了一跤,膝盖都青了,这样才是我们小朋友的样子呀。”

崔静雅捏着酸梅汤的手顿了顿,随即笑出了声。她接过金砚的日记本,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和旁边画的“摔哭小人”,眼底的赞许几乎要溢出来:“砚砚说得太对了,勇敢从来不是不害怕,是明明害怕还敢往前走。”她拿起红笔,在稿纸上快速修改起来,笔尖划过纸页的沙沙声混着蝉鸣格外悦耳:“那我们改成‘小宇握着小刀浑身发抖,却想起妈妈说遇到危险要冷静,他慢慢后退,把书包里的牛肉干扔给狼,趁狼低头吃的时候,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旁边的橡树’,这样是不是更真实?”

金砚用力点头,眼睛亮得像盛了盛夏的阳光:“对!还要加一句‘他的手心全是汗,校服后背都湿透了,爬树时还被树枝勾破了袖口’,我上次躲流浪狗的时候,衣服也湿了!”他凑到崔静雅身边,小手指着稿纸其他地方,叽叽喳喳提了一串意见:“还有这里,小宇的妹妹丢了布娃娃,他找十分钟就找到了,布娃娃是妹妹的宝贝,应该是妹妹记得丢在小溪边,两人一起找了半小时,在石头缝里发现的”“小宇的书包里要装辣条,不是蛋糕,我们男生都爱带辣条当零食,遇到危险还能当‘诱饵’”。

整整一下午,金砚都蹲在书桌旁当“小顾问”。他的意见全是从同龄人的视角出发,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精准戳中了儿童文学“贴近童真”的核心。崔静雅越改越惊喜,最后干脆把红笔塞到金砚手里:“砚砚,这段兄妹对话你来改,就按你们小朋友平时说话的语气写,老师相信你。”金砚咬着铅笔头思考了几秒,在稿纸上写道:“‘哥,我怕!狼会不会吃我们呀?’‘别怕,有我呢!我带了辣条,狼要是上来,我们就再扔给它!’”字迹虽歪,却满是孩童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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